文档介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理工类)高等学校理工科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培养阶段,也是学生在大学期间的最后学习阶段。在此阶段,学生将进一步受到科学研究方法、工程设计方法与实践的基本训练,并对大学期间所学知识进行全面总结与综合应用,从而实现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其毕业后独立地进行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奠定初步基础。为了切实保证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我们在以往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修改制订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理工类)》。各学院应以此文件为指导,切实作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学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技术科学与工程技术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接受课题任务,在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并取得成果的过程。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的过程中,首先必须对预定的任务目标进行全面了解,通过调查研究获取信息,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加工整理,通过分析各种解决问题的技术途径以及关键要素,提出可能达到预期目标的最佳解决方案,并努力加以实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要求是:,使所学理论知识得到巩固、提升和扩展。,以及运用工程经济学的观点处理实际问题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并解决科学技术和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查阅中外文献资料、设计与计算、综合分析、绘图、实验、测试技术、计算机应用、撰写技术文件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求学生至少阅读一至三篇专业外文资料,并完成20000印刷符号以上的译文,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附件与论文一起交评。,实务求真、勇于创新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团结互助、协调工作的优良作风。(论文)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采取校、院、系三级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论文)工作,第七学期中期各学院必须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组和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分别由院、系分管教学的领导担任组长。(论文)动员对于整个毕设阶段工作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由学院教学院长做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并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组主持,分别组织有关指导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领会精神,明确要求。同时对学生落实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以便指导教师与学生作好开题准备,及早进入课题。学校鼓励优秀学生提前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论文)进行过程中,学院与系一级应分别在前、中、后三个阶段进行工作检查。检查的重点是:(1)前期:由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与工作情况,如进行课题的条件是否具备、学生开题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等,并协助解决。(2)中期:由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以及工作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存在的困难等。要求教师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并及时向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组汇报中期检查情况,采取解决措施。(3)后期: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组主持,着重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与完成质量,并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初步考核,为毕业答辩作好准备。(论文)答辩开始前一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组指导并责成所管辖各系成立答辩委员会以及相应的答辩小组,系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答辩工作。(论文)进行过程中,学校将组织校专家检查组,对各学院的工作情况予以抽查。(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必须认真进行书面总结上报学院;各学院在系工作总结的基础上,作好全院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工作总结的内容可以参阅附件四。(论文)的原件、附件等材料由学院统一保存,保存期暂定4年。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学校挡案室保存。有关材料在保存期间可以通过正式手续借阅。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其所指导学生的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是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的关键之一。,一般应具有讲师、助研或工程师以上职称,其中教授、副教授等相应的高级职称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初级职称的人员或研究生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但是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学生可以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时,必须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再辅以聘请校外具有工程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