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JY-06061**
商业地产销售模式
研
讨
报
告
成都置信资产管理公司商业运营部
商业地产销售模式研究
一、商业建筑分类与布局
1、建筑分类:
类别面积区间概念案列
集中 5000 平米以上闭合商多个经营主体通过业态功能天府汇城、新城市广
业互补完成项目商业功能实现场等
独栋 8 千- 万平米单体商业建筑,经营主体为单人民商场、九龙购物
个商业主体完成项目商业经广场等
营
底商 200 平米以下我们常见的商铺,拥有独立的锦里、莱茵时代广场
物权,有些底商含 2-3 楼
裙楼**平米左右没有空间分隔,商业面积较莱茵时代广场
大,顶层有明显塔楼式住宅
2、商业布局分类:
商业地产
集中独栋底商裙楼
点、线、面、体式
商业聚合形态点式线式面式体式
空间特征独立式建筑沿交通线排列建筑分组分群, 建筑竖向开发,
内部空间贯通构成街道空间片区整体规划高层地下结合
交通组织原则独立周围街道建立步行化交组织区域交通利用多层空间
合理组织内外通组织系统体系纳入城市开发立体交通
流线网络体系
规划设计要点合理利用基地重视街道空间合理规划城市综合利用城市
组织商业环境环境设计空间序列地下空间
满足购物行为
需求
商业建筑类型大中型商场、市商业街购物中心复合商业大厦、
场商业广场地下商场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商业布局由点、线、面、体的方式演变成 L 型、U 型、
圆型、三角型、椭圆型等不同的形态分类。
二、商业地产的价值体现
1、销售价值
是指开发商在开发商业建筑后进行销售,其销售价格往往是开发成本的
2-5 倍。这种高附加值的销售价格对开发商开发商业地产带来较高的利润空
间,所以成为销售价值。
2、交换价值
开发商将商业物业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从而获取现金流的一种途径。
因为物业有销售价值,所以获取的现金流量大于住宅地产。
3、投资价值
这是指投资者在购买商铺后,能产生物业增值而带来的较高的收益。
4、经营价值
商业物业是经营者进行商业经营的场所,经营者通过在这些场所经营,
产生经营收益。
以上四种价值我们称为商业地产的“四大基准价值”。
三、商铺的销售模式
通过物权的转移方式或转移途径来划分商业地产的销售模式,作为我们内部
的分类标准。按照此类标准划分为“物权转移”与“非物权转移”两种销售模式。
(一)物权:顾名思义就是权利人对物享有的权利。在法律上,物权是权利
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财产性权利。
物权有下列特征:
(1)物权是一种对物支配权。物权的作用在于保障权利人对物的支配,从而享
受物的利益。
(2)排他性。这主要是指一物之上不能同时有两个以上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
物权具有直接排除不法妨碍的性能。
(3)对世性,物权的义务人是除权利人之外的所有人,因此其义务主体是不特
定的。
(4)绝对权,物权的实现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协助,以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合
法支配为惟一要件。
我们将物权所包含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抵押权、担保权、退
出(转让)方式作为分类的测评指标。
(二)物权转移销售
1、完全的物权转移
(1)概念:物权通过销售途径,由开发商全部转移到购买方。这种销售模式,
我们称作完全的物权转移。
(2)类型:独立式商铺销售
销售完成后权属转移情况::
开发商购买方
是否具有所有权× √
是否具有使用权× √
是否具有退出(转让)权× √
是否具有收益权× √
是否具有抵押权× √
是否具有担保权× √
比如我们西部鞋都项目、莱茵时代广场部分项目都属于独立商铺销
售项目。
2、带条件的物权转移
(1) 概念: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为了促进商业销售,而对购买方承诺的条件。
如:开发商将商铺出售后,提出统一返租、统一招商经营、统一管理,这就是所
谓的“售后返租”模式。售后返租有多种形式,包括返租回报、利润共享、保底
分红等。
其中“带租约销售”,即先招商,再销售。它与售后返租的区别只是时间节
点的不同,售后返租是先销售再招商。
(2) 类型:带租约销售、返租销售
销售完成后权属转移情况:
开发商购买方
是否具有所有权× √
在约定年限内是否具有使用√×
权
是否具有退出(转让)权× √
是否具有收益权× √
是否具有抵押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