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旅人〔2016〕119号关于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市、区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有关院校:根据省旅游局苏旅人〔2016〕29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三)身体健康;(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二、报名程序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ta./(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各市、区旅游局,旅游高职院校等单位经我局审核后,可在“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开通“集体考生报名入口”,组织所在单位的从业人员或在校生进行网上集体报名。社会人员可直接在“导游资格考试网报系统”进入“个人考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29日20:00截止。考生电子照片要求一律为白底证件照。:完成网上报名后,个人考生和报考集体单位需在2016年8月29日-9月10日(周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到我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交费手续。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网上下载的报名信息确认表、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健康证明(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不要求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健康证明)。在江苏工作、学****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的报考材料由我局初审后,将上报至省局,经审核后方可确认其报名资格。:已获《导游员资格证书》,报名申请加试其他语种的考生,需交验有效期内(发证日期在2014年2月28日之后)的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加试语种的“现场导游”考试。:持外省、市《导游员资格证书》,调入我市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需办理“异地换证”手续,(发证日期在2014年2月28日之后)需提供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参加“现场导游”考试,合格者予以办理导游IC卡手续。: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14年2月28日前的考生,除审核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交验导游IC卡;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14年2月28日之前,并未办理导游IC卡的人员,不得参加增考和异地换证考试。增考考生考试合格后需收回原有《导游员资格证书》,统一上缴省局办理换证手续。旅游中等职业学校导游专业2017年毕业生可以报考,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设在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地点:十全街345号市旅游局2号楼,联系电话:0512-65291674、65294709。各市、区考生可通过各市、区旅游局集体报名,报名缴费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张家港市旅游局: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213室,电话:0512-58691705;常熟市旅游局:长江西路110号,电话:05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