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监察局文件盐城市审计局盐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盐城电信分公司盐纪发〔2008〕21号—————————————————————————关于开展“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清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纪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电信公司,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盐城经济开发区,市各直属单位,省属驻盐各单位,市各有关通信企业:   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规范公务通信费用管理,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省纪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清理工作的通知》(苏纪发[2008]13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开展“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清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清理范围、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清理范围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清理内容   此次清理工作的目的是制止和纠正用***为个人支付通信费用的行为,主要内容包括:   l、个人“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挂靠办公电话捆绑使用计费的;   2、以各种方式用***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的。   (三)清理时间   清理工作从7月15日至10月30日。(四)清理方法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7月25日)。7月20日前,成立市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   7月22日,召开清理工作会议,部署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7月25日前,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成立清理工作机构,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2、自查登记阶段(7月25日至8月10日)。凡个人“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挂靠办公电话捆绑使用计费的,应主动填写《盐城市“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挂靠捆绑办公电话使用情况申报表》,说明本人及挂靠捆绑的电话号码、挂靠捆绑时间以及发生用***支付的费用等。   3、纠正整改阶段(8月10日至9月30日)。由各单位组织专人,通过逐一查阅本单位办公电话支出明细、“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挂靠捆绑协议,结合个人自查申报情况,分别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挂靠捆绑以及用***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情况进行核实,向通信企业出具相关手续,办理解约事宜,并在9月30日前一律解除挂靠捆绑关系。并填报《盐城市“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挂靠捆绑办公电话使用情况汇总表》和《盐城市“小灵通”等通信工具挂靠捆绑办公电话使用情况工作统计表》。   4、审核验收阶段(9月30日至10月30日)。由清理办公室组织人员,通过帐目清查、核对有关资料,对各单位自查纠正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整改纠正不到位、或通过举报反映核实以各种方式用***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的,必须整改纠正,由个人全额补缴通信费用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清理工作的要求   一是严格政策。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相关规定,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得自行其事,擅自开口子。今后有关通信费用,一律按照工资改革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方案执行。二是以自查自纠为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并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纠正。三是条块结合。各地各部门按照市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