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6 全面推进营改增宣传栏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一、什么是营改增?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就是将原来按照营业税征收的行业,现在改为征收增值税。二、为什么要营改增?营改增最大的特点就是减少重复征税, 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地良性循环, 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按照今年 3 月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的话说,全面推进“营改增” ,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重头戏” ,“营改增”有利于减少重复征税,降低企业成本和税收成本, 这将对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 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重要作用。三、营改增相关行业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分别是多少?(一)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 11%。(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 17%。(三)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四)纳税人发生除以上应税行为规定外,税率为 6%。增值税征收率为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四、增值税纳税人有几种类型?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以下称应税销售额) 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 但会计核算健全, 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可以向主管,成为一般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五、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试点纳税人 2015 年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的,应当向主管。 2015 年度应税销售额达不到 500 万元或2015 年经营期不到 12 个月的纳税人,其应税销售额按 2016 年 3 月 31 日前连续 12 个月累计应税销售额确定。换算为应税销售额的营业额包括: 纳税申报营业额、 免税营业额、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营业额、 税务稽查查补营业额、纳税评估调整营业额,但不含偶发的转让不动产营业额。 税务稽查查补营业额和纳税评估调整营业额计入查补税额申报当月。按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六、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有哪些?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七、增值税的一般计税方法是什么?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 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项税额, 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 =销售额×税率。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 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