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2
文档名称: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四).ppt

格式:ppt   大小:386KB   页数:3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四).ppt

上传人:wyj199215 2019/3/21 文件大小:38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四).ppt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五章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四)二、医疗事故概述1、医疗事故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2、抗辩事由3、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5、举证责任倒置*一、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应就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63条证据有下列几种:、举证责任倒置的含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4条: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Date《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相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与本诉存在牵连关系的独立的反请求。Date《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Date《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二)高度危险作业……(三)因环境污染……(四)建筑物上的搁置物……(五)饲养动物……(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Date三、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一)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双方法律关系存在—双方具有因果关系—医方不存在医疗过错—医方造成损害后果—患方注意:医方举证对象为(1)无医疗过错;(2)患者损害与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Date(二)医疗工作中的证据规定门(急)诊病历《条例》28条:“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住院客观病历《条例》10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Date《条例》28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Date住院主观病历《条例》16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补记病历《条例》8条:“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