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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专家说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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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专家说法》 》.doc

上传人:xixian2577 2019/3/21 文件大小: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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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专家说法》专家简介:擅长于济南交通事故法律业务,其主要研究方向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鉴定、保险理赔、调解诉讼、强制执行。执业前曾在国家司法机关工作,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经验,长期、专业代理交通事故案件和其他民事诉讼。秉承“黑白明辨交通维权”的执业理念,和“为权利而斗争”的法律信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践行“永不让信仰法律的公民失望”!办案过程中,擅长把握全局,从受害者、肇事方、保险公司三方不同的角色定位出发,换位思考具体案件,使三方利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较为理性的和谐。导读: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将于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这个肯定引起热议。那么究竟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怎样规定呢?下面由找法网本期特邀嘉宾罗祥虎律师为大家解答。网购商品退货“完好无损”怎样界定标准呢? 首先,需要普法的是:我国的《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七大原则,即“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对于“完好无损”的界定,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公平原则”,因为“完好无损”商家的再次销售成本就会比较小,才会愿意消费者退货,否则,超过一定的成本,商家就会千方百计的拒绝退货。消费者和商家的纠纷就会增多,法律有变成一纸空文的可能,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就难以得到保障。其次,相关主管部门的表态值得我们参考。具体如下,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姜天波:“我们把这个标签剪了,把包装拆了,算不算商品完好?我们消协的态度是很明确的,我们认为,只要商品没有得到损害可以继续销售,就是商品完好。至于说你把塑料布拆了,把标签剪了,完全不影响商品销售就是商品完好。我们呼吁立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都把这个情形界定为商品完好。”那么,从立法者的角度,又是如何理解“完好”这一表述的界定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我国的大部分法律都是这个部门组织起草滴!)民法室主任贾东明表示:“商品完好指的是商品本身完好无损。比如说你买的鞋穿过了就有磨损,或者你不小心掉地上摔了,这都不叫商品完好。但是一般来讲拆包装有时候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商品拿到手里这里面的东西跟我想象的一样不一样,自然要拆。所以拆包装不能叫商品不完好。我买一个杯子有外包装我拆开了,这杯子只要是完好,就可以作为无理由退货的条件,但是杯子如果磕了,那就不行。因为你再退给商家,对商家是不公平的。”最后,消费者和商家都多站在对方立场上考虑问题,矛盾就会减少许多。消费者购买前多一些理性,少一些冲动;多一些沟通,少一些自认为;多一些宽容,少一些挑剔。商家多一些诚信,少一些欺瞒;多一些主动,少一些推诿;多一些长远眼光,少一些眼前利益。我们的网购可能会更轻松愉快,和谐共赢。“无理由”≠“无条件”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