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军人内部关系专题教育第四章内部关系首先我们解决一下什么是内部关系第一节军人相互关系第六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不论职位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第六十一条军官、士兵依行政职务和军衔,构成首长与部属、上级与下级或者同级的关系。在行政职务上构成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首长又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部属又是下级,部属的上一级首长是直接首长; 在行政职务上未构成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行政职务相当的是同级;在相互不知道行政职务时,军衔高的是上级,军衔低的是下级,军衔相同的是同级。文职干部与军官、士兵之间,文职干部之间,依隶属关系和行政职务,构成首长与部属、上级与下级或者同级关系。部属、下级必须服从首长、上级。第六十二条首长有权对部属下达命令。命令通常按级下达,情况紧急时,也可以越级下达。越级下达命令时,下达命令的首长,应当将所下达的命令通知受令者的直接首长。命令下达后,应当及时检查部属的执行情况;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下达补充命令或者新的命令。第六十三条部属对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首长。如果认为命令有不符合实际情况之处,可以提出建议,但在首长未改变命令时,仍须坚决执行。执行中如果情况发生急剧变化,原命令确实无法继续执行而又来不及或者无法请示报告时,应当根据首长总的意图,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机断行事,坚决完成任务,事后迅速向首长报告。部属接到越级下达的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在执行的同时,应当向直接首长报告;因故不能及时报告的,应当在情况允许时迅速补报。第六十四条不同建制的军人共同执行任务时,应当服从上级指定的负责人的领导和指挥。军人在战斗中与上级失掉联系时,应当积极设法恢复联系。一时无法恢复时,应当主动接受友邻部(分)队首长的指挥。如果与友邻也联系不上,应当主动组织起来,由行政职务高的负责指挥;一时难以区别行政职务高低时,由非专业技术军衔高的负责指挥。第六十五条军人临时离开原建制到其他单位工作时,应当接受所到单位首长的领导和管理。第二节官兵关系第六十六条官兵关系是军队内部关系的基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必须按照官兵一致的原则,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努力构建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同心协力地完成任务。第六十七条军官、文职干部对士兵应当做到: (一)以身作则,严格管理,耐心说服教育,关心士兵的成长进步; (二)了解士兵情况,掌握士兵思想状况,妥善解决与士兵的矛盾; (三)尊重士兵意见,维护士兵民主权利,不压制民主,不打击报复; (四)公道正派,对待士兵一视同仁; (五)不打骂体罚和侮辱士兵,不收受士兵的钱物,不侵占士兵利益; (六)关心士兵生活、安全和健康,照顾伤病员,热情接待来队的士兵亲属。第六十八条士兵对军官和文职干部应当做到: (一)尊重军官和文职干部,服从领导和管理; (二)忠诚老实,主动汇报思想; (三)虚心接受批评,坚决改正错误; (四)不当面顶撞,不背后议论,不搞极端民主化; (五)照顾军官和文职干部,不搞绝对平均主义;(六)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协助军官和文职干部做好各项工作。这是条条令对内部关系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结合条令挖一挖我中队存在的内部关系问题:在官与兵、士官与士兵、新兵与老兵的三对矛盾中,干部是主要矛盾、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首先我们讲一讲干部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上存在误区。我们时常对兵的方面强调的多,在上下关系上强调下面的多,在纯结内部关系上强调客观的多。二是感情距离拉大。虽然中队干部与大家身处一室,朝夕相处,但无论是什么原因,其它事务性工作多也好,应对上面检查所需要做的工作也好,总之还是缺乏与战士之间的交流,产生了感情隔膜,出现了“离兵”现象。三是信任感出现弱化。有的干部言行不一,要求战士做到的自己没有做做到,为战士保证过的没有落实。导制相互之间没有信任感。四是少数干部教育管理经验不足和自身形象不好与其在密切内部关系中的主导地位不相适应。其次,讲一下士官、班长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士官、班长骨干的素质不强与其在密切内部关系中的“桥梁”作用不相适应。二是少数士官以“官”自居,工作和生活中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与战士玩不到一快、说不到一块。二是少数正副班长存在不健康的心理。有的管理方法简单粗暴,不尊重士兵的人格尊严,动不动就污言秽语,挖苦讽刺。伤害士兵的自尊心;有的把打骂体罚当成让士兵听话服管的手段。对在训练中反映稍慢、吃苦性差、动作不够规范、不太服从管理的士兵,不能以正确的态度面对。三是有的骨干作用发挥不够好,工作中说得多做得少,甚至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