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宜春学院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内容,明确教学要求,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1、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原则教学大纲是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体现和落实,因此,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应受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制约,要根据培养方案所确定的培养目标,明确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由于不同层次人才的培养目标和规格不同,因此其课程的教学大纲在课程任务和基本要求上也应有所差别,突出本层次人才培养的重点要求。2、课程体系优化原则教学大纲要根据学科体系和教育规律构建课程教学体系,在实现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好学科本身的科学系统性、完整性与课程的目的性,特殊性之间的关系,防止单纯追求本门课程体系的完善,要满足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需要,特别处理好课程与相关课程之间的分工、配合等衔接,既防止疏漏,又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3、教学内容的继承和发展协调统一的原则根据教学效果滞后性的特点,要求教学内容应有一定的超前性。一方面剔除传统的教学内容中的陈旧和重复的部分,另一方面应及时吸收国内外科学研究的最新重要成果,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大纲对教学内容的广度,深度,难度和要求应适当。4、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制(修)订大纲时,要根据本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考虑教学基本要求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不仅要明确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方面的要求,而且要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明确能力培养方面的要求和应采取的措施,亦即不仅要明确理论教学的要求,而且要明确实践性教学的要求。对理论教学、实验、实践、社会调查、上机训练等要统筹安排,有机结合,不能顾此失彼。5、注重个性发展原则教学大纲要体现统一要求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除明确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最低要求外,还要有学生自学、讨论等方面的内容,从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二、制(修),要根据《宜春学院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设置的课程(实践环节)名称、课程(实践环节)代码、学分、学时数(周数)等规定进行。。其中一人上课,由任课教师编写;多人上同一门课的,由任课教师集体讨论制订,并指定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执笔。实践(实验)教学大纲由任课教师与指导教师集体讨论制订,大纲完成后应由课程负责人审核、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报教务处备案。,编制教学大纲必须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为贯彻落实教学计划服务。教学大纲必须分专业编制,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的必修课程(环节)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性教学环节与10学时以上的实验课应单独制订实践环节教学大纲与实验教学大纲,10学时以内的实验大纲纳入理论课教学大纲。全校性公共基础课、跨学院承担的课程由承担该课程的学学院负责编制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及内容应与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