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稿)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体育工作、财务管理、各类竞赛和获得的荣誉、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等。二、考核办法(一)基本项目:《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根据《新北区中小学贯彻实施<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考核评估细则(修订)》进行考核,分值为45分,,即为该项该校的得分。《新北区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估意见》进行考核,分值为40分,(),即为该项该校的得分。(完中校只计算其初中部)和“冬锻三项”比赛成绩进行考核。分值为5分(其中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分值为3分,“冬锻三项”比赛分值为2分),其得分情况如下表:(1)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名次1-34-78-1112-1516-(2)区“冬锻三项”比赛团体名次1-34-78-1112-1516-:“冬锻三项”比赛团体成绩按跳绳、踢毽和长跑三个单项成绩各占三分之一测算。《新北区中小学财务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分值为5分,,即为该项该校的得分。,,即为该项该校的得分(该项得分6分封顶)。(1)凡当年度获得下列荣誉之一者,得10分(可累计加分):①省、市、区德育先进学校②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③省、市、区科技教育特色学校④省市绿色学校⑤市示范图书馆⑥市先进实验室⑦市一级校园网⑧市信息技术特色学校、省(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⑨市现代教育技术先进集体⑩市校本培训先进集体⑪市课改先进学校⑫市“两条一规”先进单位⑬省、市、区艺术特色学校⑭省、市、区体育特色学校⑮其他相当层次荣誉(2)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市级及以上中小学生文艺汇演,并获得团体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学校,得10分。(3)组队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得市级团体第一名得15分,第二第三名得10分,第四至第六名得5分;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团体第一名得20分,第二第三名得15分,第四至第六名得10分。(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取其中级别最高、成绩最好的一次计分。)(4)组队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类竞赛,获得市级团体前三名的学校,分别得15分、10分、5分;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团体前三名的学校,分别得20分、15分、10分。(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取其中级别最高、成绩最好的一次计分。)(5)当年度接受区、市级素质教育督导考核评估并获得优秀级的学校得10分。(二)加分项目:当年度创建成省四星级高中和市优质学校的,分别在总分中加2分、1分;当年度接受省三星级高中复评并通过的学校,在总分中加1分;当年度接受市优质学校复评并获得良好及以上等第的学校,在总分中加1分。(三)扣分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总分中扣分:,扣5分。,经核实无误的,有一起扣1分。“减负”规定被省、市通报批评的,有一起扣1分。、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刑拘及以上),有一起扣1分。,造成一定影响的,有一起扣1分。、教师责任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酌情扣分。三、。。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区教育文体局。附件1:新北区小学教学质量调研评估办法附件2:新北区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考核评分表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2013年3月13日印发附件1新北区小学教学质量调研评估办法(2013年2月修订)一、教学质量调研评估内容及方式:教学质量调研评估分学科教学质量调研评估和学科素养调研评估两部分。(1)每年六月份对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进行教学质量调研,调研对象为全体六年级学生;(2)每年下半年选择性地对三、四、五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进行教学质量随机调研,调研样本为每校每科随机抽取2个班;(3)结合市随机质量调研同步对区相关年级、相关学科进行教学质量调研,调研样本为每校每科随机抽取2个班;(4)每年不定期对音、体、美、科学、品德、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进行教学质量调研,调研样本为每校每科随机抽取2个班;(1)每年不定期对音、体、美、科学、品德、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采用问卷调查或活动实践等形式进行素养调研;(2)每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