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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局部修订.docx

上传人:2830622664 2015/10/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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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局部修订.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1、2、3、4)、(1、2、3)、、、(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土的鉴定应在现场描述的基础上,结合室内试验的开土记录和试验结果综合确定。土的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碎石土宜描述颗粒级配、颗粒形状、颗粒排列、母岩成分、风化程度、充填物的性质和充填程度、密实度等;
2 砂土宜描述颜色、矿物组成、颗粒级配、颗粒形状、细粒含量、湿度、密实度等;
3 粉土宜描述颜色、包含物、湿度、密实度等;
4 粘性土宜描述颜色、状态、包含物、土的结构等;
5 特殊性土除应描述上述相应土类规定的内容外,尚应描述其特殊成分和特殊性质, 如对淤泥尚应描述嗅味,对填土尚应描述物质成分、堆积年代、密实度和均匀性等;
6 对具有互层、夹层、夹薄层特征的土,尚应描述各层的厚度和层理特征;
7 需要时,可用目力鉴别描述土的光泽反应、摇振反应、干强度和韧性,。
目力鉴别粉土和粘性土
鉴别项目
摇振反应
光泽反应
干强度
韧性
粉土
迅速、中等
无光泽反应


粘性土

有光泽、稍有光泽
高、中等
高、中等
详细勘察应论证地下水在施工期间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对情况复杂的重要工程,需论证使用期间水位变化和需提出抗浮设防水位时,应进行专门研究。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且不应小于5m;
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
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
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5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
详细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满足岩土工程评价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1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2 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当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为主要勘察手段时,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
3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4 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量。
地下洞室勘察的围岩分级方法应与地下洞室设计采用的标准一致。
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对地下水进行控制(降水或隔渗),且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在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应确定场地类别。当场地位于抗震危险地段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提出专门研究的建议。
由于致污物质的侵入,使土的成分、结构和性质发生了显著变异的土,应判定为污染土。污染土的定名可在原分类名称前冠以“污染”二字。
本节适用于工业污染土、尾矿污染土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土的勘察,不适用于核污染土的勘察。污染土对环境影响的评价可根据任务要求进行。
污染土场地和地基可分为下列类型,不同类型场地和地基勘察应突出重点。
1 已受污染的已建场地和地基;
2 已受污染的拟建场地和地基;
3 可能受污染的已建场地和地基;
4 可能受污染的拟建场地和地基。
污染土场地和地基的勘察,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选择适宜的勘察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