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华大学2015年教职工培训通知为了帮助我校教职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创新教育理念,加强师德修养,掌握教育教学新方式、新技能、新手段,尽快做好角色转换,适应岗位的需要,对国家、湖南省及我校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有一个全面了解,现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1、2015年及2014下半年新进入南华大学工作的人员(含直属型附属医院)。2、未通过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的教师,参加未通过科目的培训和考试。二、培训内容及方式(一)培训内容1、校情、校史、校规及师德师风教育。2、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权益保护、国情省情,机关事业单位公文处理及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等,同时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3、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相关科目培训。4、科研、教学、管理、医疗技能与素质培训。(二)培训方式根据培训内容采取集中培训、分组讨论、现身说教、自学、考察、调研等方式。三、培训时间及地点培训时间:2015年7月25日—8月27日培训地点:详见课表。四、培训班级安排1、201501班:校本部;2、201502班:附一医院;3、201503班:附二医院、附三医院;4、201504班:南华医院;五、其它规定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各直属性附属医院要明确一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参加培训老师的培训时间。培训结束后,还要继续加强对新教师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培养,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及医疗工作。2、参加培训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缺勤,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事先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后再向人力资源处办理请假手续。凡无故缺勤者或因请假出勤率达不到90%者,一律不能参加岗前培训结业考试。3、培训结束后,学员撰写2000字的培训总结,将培训总结按单位收齐后统一交人力资源处师培科。4、2015年11月初,省教育厅将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组织全省的岗前培训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凡没有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不得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今后不能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研究生导师。参加岗前培训结业考试的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我校有严格的规定:凡新进人员考试舞弊者将不予入编,作为人事代理人员;凡已入编人员考试舞弊者三年内将不能参加考试,学校也将给予相应的处分。5、为了加强新进教师培训的管理,人力资源处将建立QQ群,号码为:467580877,请各位新进教师、单位管理人员加入该群。关于培训的通知将分别在学校人力资源处主页、该QQ群进行通知,请注意查收,不再发放纸质通知。6、请各单位按照以上的编班要求,遴选班长、副班长各1人,在培训报名汇总表中注明。7、关于1年制辅导员的培训:前一阶段(8月13日前)参加学工部安排的培训班,如果考高校教师资格证,再参加后一阶段(8月14日及以后)的培训班。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2015年7月21日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湘高培函〔2015〕6号 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为了做好2015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各项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就有关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