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通知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及《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14]58号)文件要求,结合《东北农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和办法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组长:李翠霞副组长:张启文
成员:张晓梅、王杜春、胡胜德、王吉恒、贾利
秘书:卢达李大为
组长:蔡云国副组长:汪志君
成员:刘刹郭昕张李滨
,组长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5-11人组成。
二、复试基本原则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人员需达到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或接收到我校电子版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三)复试实行差额形式,按照招生规模的120%左右确定复试人员。
(四)已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员不参加本次复试。
三、复试分数线以及招生名额(部分)
学科名称 学科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 招生人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招生学院
125工商管理、会计硕士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30 160 40 80 经济管理学院
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 12 187 40 80
四、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实施,要求如下:
1. 应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 往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 同等学力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所在学校成教学籍部门出具的应届证明)以及相对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的认定以研究生考试报名时所具备的学历为准。
4. 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复试
复试包括三部分: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学院将在复试前核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面试结束后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一)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分。
(二)专业综合知识考试,试题按二级学科命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5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该项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会计专业硕士()的考生,该项进行思想政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