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走过最长的路,就是非法集资的套路有句话说:我走过最长的路,就是你的套路。可以说非法集资就是这样坑人的套路。、各有特点的案例。案例一:上海中晋案①案例特征:一起由美女网上炫富引发的非法集资大案。②规模:涉案金额340亿元,受骗投资者超过13万人。③案件详情:经查,自2012年7月起,以徐勤为实际控制人的“中晋系”公司先后在本市及外省市投资注册50余家子公司,并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租赁高档商务楼和雇佣大量业务员,通过网上宣传,线下推广等方式,利用虚假业务、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手段骗取投资人信任,假托“中晋合伙人计划”的名义,变相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向不特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资金。④行骗手法:砸重金包装公司,将经营场所设在金茂大厦、环球金融中心、外滩5号等处,请名人代言,在上海市中心显眼处设立广告牌、雇佣人员朋友圈炫富,以此吸引客户。假托“金字塔”式合伙人模式,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加上返利高达20%)。案例二:东莞千木灵芝案①案例特征:传销性质,洗脑极为成功,案发后还有受害人坚持认为“千木灵芝”是好公司,是好事业。②规模:涉案金额41亿多元,涉及全国各地9万多人。③案件详情:经查,犯罪嫌疑人全某,自2013年以来伙同他人先后成立“千木灵芝”等十多家公司,开展以所谓灵芝种植和产品加工,发展保健产品产销业经营,以推销其灵芝产品为幌子,公开吸收群众为会员,面向全国进行非法集资。④行骗手法:营销噱头包括:高额返现、推荐提成、宣称可以治疗癌症、消费模式创新等等。“千木灵芝”公司许诺,只要购买1万元灵芝产品,就能成为会员。会员每月可以获得23%左右,也就是2000元到2500元不等的消费返利。一年左右,就能获得相当于购买额三倍的回报。 ,其套路千变万化,但其本质不离以下四个方面:①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要钱!不合法!②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互联网、人拉人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推广!拉人!特别是老年人!③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高额回报,极其诱惑!④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尽可能多地吸收资金!想购买前要多思量,馅饼真能天上来?高收益有高风险,投资箴言不能忘。验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