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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对策建议.doc

上传人:shijijielong001 2019/3/26 文件大小:6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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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主要生产设施由铝钛硼线杆车间、铝中间合金车间和高钛铁包芯线车间等组成,公辅设施有供配电站、空压站、液氮气化站、换热站、天然气调压站、循环水泵站、实验室和机修间、办公楼(含检测中心)、值班宿舍等。预计建设工期1年,2018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建成投产。工程总投资11000万元,占地面积171492m2,其中环保投资626万元,%,项目建成后新增劳动定员500人,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解决人口就业均有较大贡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11月21日经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8-410381-32-03-071874。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位于河南省主体功能区重点开发区域中的工业准入优先区,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2015〕33号)的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8〕37号要求。规划及用地本项目位于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内新能源片区,《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3-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5年5月26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形成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豫环函〔2015〕167号)。本项目位于偃师市产业集聚区新能源工业园区,属于园区规划的主导产业,厂址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本项目为合金制造项目,产品为新材料,项目的入驻符合偃师市集聚区新材料生产基地的发展定位。偃师市发改委同意将偃师市产业集聚区新材料工业区、新能源工业区调整成新材料、新能源及金属加工工业区,偃师市规划局同意将偃师市伊洛投资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占地调整为新材料、新能源及金属加工工业区,偃师市市政府同意偃师市伊洛投资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作为偃师市重点项目入驻偃师市产业集聚区。洛阳新星公司入驻园区符合园区长远规划。:评价区域SO2、NO2小时和日均浓度、PM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化物、***化氢日均浓度和小时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小时均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限值要求。伊洛河各监测断面全部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厂址地下水上、下游各监测点地下水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厂址周边各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的要求。厂址区域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混料粉尘、高钛铁车间粉尘均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