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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交运〔2019〕3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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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交运〔2019〕32号》.doc

上传人:changdan5609 2019/3/26 文件大小:2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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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皖交运〔2013〕32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广德、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管理,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保障乘客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在13个省份开展接驳运输试点工作,我省是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工作试点省份之一。为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的重要性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不仅可以满足旅客出行需求,保障运输生产,而且能有效防范疲劳驾驶,避免夜间停车休息产生的诸多问题,是转变传统长途客运运输组织方式、保障长途客运行车安全的有效途径之一。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二、认真组织长途客运接驳运输首批试点按照接驳运输试点标准和“分类、分步”实施的原则,我省选取安徽省交通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阜阳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江南长运有限公司3家企业进行首批试点。首批试点包括3条线路、5辆车、21名驾驶人。3条试点线路分别为合肥至三亚(虽然讫点不在试点范围省份,但已于2012年12月开始试点接驳运输,经请示交通运输部同意纳入试点范围)、阜阳至宁波、芜湖至厦门,接驳方式为“停车换人”。详细情况见《安徽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首批试点信息表》(附件1)。同时,选取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市汽车客运集团总公司4家企业作为备选,包括18条线路、35辆车、68名驾驶人。详细情况见《安徽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备选信息表》(附件2)。三、扎实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一)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支持、指导符合条件的客运企业开展接驳运输,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接驳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创造有利于接驳运输发展的环境条件。鼓励企业加强与外省市企业间的合作,共建共营共用接驳点。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对携带有效《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附件3)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附件4)的接驳运输车辆,应准许其凌晨2时至5时通行。外省企业单方在我省境内建立的接驳点,可凭车籍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的接驳运输方案到接驳点所属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备案。(二)各试点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申请方案认真开展试点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试点工作。加强对接驳点的管理,完善接驳运输管理制度。除与经批准的客运站点重合的接驳点外,接驳点不允许增加新的旅客。要利用***装置、指纹考勤机等工具每日查对驾驶人更换情况,对于驾驶人休息比较集中的接驳点应派驻专人监督管理,确保驾驶人得到充分的睡眠和休息。要充分利用动态监控平台对接驳运输车辆进行重点监控,实现每名驾驶人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白天连续驾驶4小时停车休息20分钟,夜间(晚10时至凌晨5时)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2小时。各客运企业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线路的筛选工作,积极为更多的线路纳入试点做好前期工作。(三)要规范接驳运输工作流程。接驳运输车辆应携带有效的《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式样全国统一,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交管部门共同核发,企业应将其粘贴在车辆内前挡风玻璃右侧。接驳运输车辆须按规定填写《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车辆到达接驳点后,接驳驾驶人应与当班驾驶人进行交接,由接驳点管理人员在《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上签字确认,其中一份留存接驳点登记备查,另外一份待运输任务结束后上交企业留存备查。四、加强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试点地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试点企业、线路的监督管理,对接驳运输车辆进行重点监控,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及时查处接驳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试点地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试点企业在车辆、客运站、接驳点等地点公布接驳运输公告信息、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短信平台,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凌晨2点至5点期间的公路巡逻管控,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停驶和未按规定实行接驳运输的车辆,并及时抄告车籍地管理部门。试点企业要建立完善的接驳运输档案,包括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完整的行车单、监督检查记录等内容,严格考核试点线路。我省将根据《安徽省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5),严格考核试点企业和线路,对于发现未按规定实行接驳运输的车辆和企业,将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当事人予以严处,对于考核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