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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大梁路-郑延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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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大梁路-郑延君.doc

上传人:drp539606 2019/3/27 文件大小:4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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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大梁路-郑延君.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大梁路9号楼东单元6层西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委托方:郑延君 估价方:河南方迪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估价人员:高伟王炬陈莹 估价作业日期:2010年1月13日~2010年1月14日 估价报告编号:汴方迪房2010[估]字第037w号    目录 一、  致委托方函……………………………………………3二、 估价师声明……………………………………………4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6四、估价结果报告…………………………………………8五、附件……………………………………………………14 致委托方函郑延君同志:受您委托,我公司对您位于大梁路9号楼东单元6层西户的房地产进行抵押价值评估。评估目的: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估价时点:2010年1月13日估价结果: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认真分析所掌握资料与影响估价对象价值诸因素的基础上,最后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且在价值定义设定条件下的的房地产抵押价值为(根据估价人员了解,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无法定优先受偿款):经估价测算,确定待估对象2010年1月13日的抵押价值为: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单价::人民币贰拾伍万捌仟元整其中:土地总价::人民币肆万零贰佰元整 此致法定代表人签章:河南方迪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010年1月14日估价师声明我们郑重声明:⒈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⒉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⒊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⒋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⒌本估价报告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因资料失实造成评估结果有误差的,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的责任。⒍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⒎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勘察,对估价对象的实地勘察仅限于其外观和使用状况,对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除非另有协议,我们不承担对估价对象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⒏本估价报告需经估价人员签名盖章并加盖估价机构公章,作为一个整体时有效,复印件无效。⒐本评估报告未经估价机构同意不得向委托方和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⒑本估价报告结果仅供委托方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当用于其他目的时,本报告无效。本估价报告书必须完整使用,对仅使用其中部分内容所导致的可能的损失,我们不承担责任。⒒估价报告使用者应定期或者在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较快时对房地产抵押价值进行再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⒈本报告评估估价对象价格是在设定条件下,产权合法,土地用途为住宅,评估期日为实地查勘之日2010年1月13日,待估房地产包含房屋配套设施,且该房地产无法定优先受偿款和无他项权利限制条件下的抵押价格。如上述条件发生变化,则评估结果应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⒉委托方提供资料属实,估价对象为全部产权且无他项权利限制。、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估价对象在以后能够正常合理的使用和转让。,未考虑快速变现等处分方式带来的影响。⒌本估价报告按照既定目的提供给委托方使用,若改变估价目的及使用条件,或评估的前提条件、估价依据发生变化,需向本公司咨询后作必要修正甚至重新估价。⒍本报告评估价格为2010年1月13日的房地产抵押价格,而不是买卖成交价。⒎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不存在法定优先受偿款。⒏估价对象的房屋建筑面积及产权情况、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性质、法定优先受权款情况等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确定,委托方对该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该面积有变化,或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性质、法定优先受权款情况发生变化,则估价结果也应相应改变或重新评估。⒐本次估价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对评估结论的影响。⒑本次估价结果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估价结论的影响。⒒本估价报告的有效期限为半年。如超过有效期,或估价时点之后、估价报告有效期之内估价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