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201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2014年,共青团覃塘区委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区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一、健全机构,规范工作系统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履行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团区委书记亲自抓,各乡镇、学校团队组织负责人都纳入小组机构成员,在全区团队组织内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年初落实工作计划时,团区委还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纳入到共青团工作全局范畴,并结合这项工作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落实经费、专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实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工资10000元/年,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经费3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目前,还结合区财政局实际,正想方设法落实乡镇团委工作经费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经费。针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团区委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好共青团的组织人才优势,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等形式,组建了法制宣传员、网吧监督员、失足青少年帮教员、校外辅导员等志愿服务队伍,覆盖全区青少年学习、工作、生活各个领域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基本形成。通过调整机构,充实队伍,加强培训,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三、加大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一是以活动为载体,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利用35志愿者日、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626禁毒日等各种宣传日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推进共青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计划的实施,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整合多种宣传资源进行普法宣传。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整合校园、社区、媒体、网络等各种宣传资源,利用节假日等宣传契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普及活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联合综治、检查、法院、教育局等单位,立足青少年活动阵地,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青少年法制教育为主题的校园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关注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四、强化工作,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团区委以维权、预防、教育为主要目标。积极与区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律援助的意义,也更为有效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司法、教育等系统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并聘请有关部门和人员担任青少年维权岗监督员,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监督,实现创建活动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积极主动在中小学建立维权阵地。充分发挥校园橱窗、板报、校报,校园广播、网站、红领巾广播站等团队宣传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进行宣传。一方面是利用学校的资源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学校也利用我们的优势加强对学生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2014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本续期以来,桂林中心学校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努力消除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校园环境,经过各方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现总结工作如下: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在本学期加强协调,健全组织,强化责任,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由校长和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法制副校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政教处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领导机构,使我校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动作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各班级都将本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来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报送材料形成制度化、常规化。班主任、科任之间经常沟通,联系密切,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1、以两法一例为核心,普及开展以案说法、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以案说法活动用具体的案例诠释枯燥深奥的法律条文,非常形象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