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二、分包工程范围
三、分包工程工期
1、分包工程期限: 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工期为日历天。
2、节点工期:(1)
(2)
(3)
四、分包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总额):
六、承包方式
七、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和适用法律
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2、适用标准、规范:按施工合同有关约定,按国家《建筑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八、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施工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2、本合同;
3、询标纪要或函件;
4、乙方的投标书(含承诺书)、甲方的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和确定劳务分包价款的工程预算书;
6、施工图纸。
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或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时,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形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依据上述排列顺序解释合同文件。
九、甲方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2、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力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和工期的事务必须经本人确认方为有效。委派人员的调整和撤回应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有关人员;
4、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上报上级终止合同。
5、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等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和收到后生效。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代表的持有异议的书面报告后的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代表的撤换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十、乙方代表
1、乙方驻工地代表。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文件;
2、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均应以工程联系单书面的形式送交甲方,办理签收;
3、乙方代表应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指示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乙方代表接甲方代表通知要求调离的人员后,立即将该员调离现场,交回有关证件,未有甲方代表的书面许可,不可再将此人员再进入工地;
5、末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和撤走进驻工地人员;
6、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指令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指令后的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
7、乙方代表易人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十一、甲方工作
1、严格审定乙方的资质。(审查四证,审查施工等级、履约能力)。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2、负责统一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确定临设、工地出入口、标志的设置、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的位置;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提供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4、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
5、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及各分包单位的进度协调,组织召开有关工程会议;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7、负责乙方进场时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督,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8、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和验收;
9、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当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所要求的标准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并根据甲方处罚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10、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结算。
1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2、甲方应对乙方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督促乙方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二、乙方工作
必须配备能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