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前言
本标准修订是为了使我国水泥强度检验方法与国际标准接轨,本标准参考欧洲
水泥试行标准。
本标准与原相比主要修改点有:
.水泥强度检验方法由《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法)》代替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水泥标号改为强度等级,
条组分材料改为第章材料要求,并取消硅酸盐水泥熟料的规定。
检验规则、包装、运输与贮存同规定基本一致。
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复合硅酸盐水泥》自年月日起废
止,过渡期间以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与新型建筑材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显明、颜碧兰、王文义、张大同、杨基典、王听、刘晨、肖忠明.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年,年第一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复合硅酸盐水泥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代号、材料要求、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复合硅酸盐水泥。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筛析法)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石膏和硬石膏
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
水泥包装袋
水泥取样方法
用作水泥混合材料的工业废渣活性试验方法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法)
)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铬铁渣
)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钦矿渣
)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增钙液态渣
水泥粉磨用工艺外加剂
) 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
定义与代号
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两种或两种以上规定的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
为复合硅酸盐水泥(简称复合水泥),代号。水泥中混合材料总掺加量按质量百分比计应大于
纬,但不超过写。
水泥中允许用不超过%的窑灰代替部分混合材料;掺矿渣时混合材料掺量不得与矿渣硅酸盐水
国家质技术监督局一一批准一实施
一
泥重复。
材料要求
门石膏
天然石膏:应符合中规定的类或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硬石膏.
工业副产石膏:,必须经过试验,证
明对水泥性能无害.
活性混合材料
符合的粒化高炉矿渣,符合的粉煤灰,符合的火山灰质混合材
料,符合的粒化精炼铬铁渣和符合的粒化增钙液态渣,以及按照附录(标准的附
录)新开辟的活性混合材料,如化铁炉渣等。
非活性混合材料
活性指标低于和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
渣、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粒化精炼铬铁渣、粒化增钙液态渣,符合的粒化碳素铬铁渣,
符合的粒化高炉钦矿渣,石灰石和砂岩以及按照附录(标准的附录)新开辟的非活性混合材
料。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不得超过
窑灰
应符合的规定。
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助磨剂,其加入量不得超过水泥质量的,助磨剂须符合的规定.
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分为
技术要求
熟料中氧化镁的含量不宜超过写。如水泥经压蒸安定性试验合格,则熟料中氧化镁的含量允
许放宽到写。
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超过
. 细度
方孔筛筛余不得超过%。
凝结时间
初凝不得早于,终凝不得迟于
. 安定性
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强度
水泥强度等级按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来划分,各强度等级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
下表数值。
阵. 碱攀斗封
水泥中碱含量按计算值来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要限制水泥中的碱含量时,由
供需双方商定。
试验方法
. 氧化镁、三氧化硫和碱
按进行.
细度
按进行。
了. 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按进行。
压蒸安定性
按进行.
了. 强度
按进行。
检验规则
. 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
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万以上,不超过为一编号;
万以上至万,不超过为一编号;
。万以上至万,不超过为一编号;
。万以上至万,不超过为一编号;
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