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通知
沪金院委发〔2009〕14号
关于印发《上海金融学院开展深入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教学科研单位、各部门:
《上海金融学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方案》已经学校党委讨论通过,现予印发。望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
(学习调研)安排表
中共上海金融学院委员会
2009年3月5日
主题词:学习实践活动实施计划通知
上海金融学院党委办公室 2009年3月5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1:
上海金融学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2009年3月3日校党委会审议通过)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08]15号)和上海市委、市教卫党委关于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全校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学校和学院(系部)领导班子及党员处级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能力,切实推进学校外延和内涵的协调发展,努力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着重把握好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四个基本原则,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取得实效。
(一)坚持解放思想,做到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和推动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学习科学发展活动中,要联系学校实际,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努力做到
“五个不”:即:不为传统观念所扰,不为习惯做法所缚,不为金融危机所惧,不为条件资源所困,不为局部利益所惑,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执着的努力,谋划学校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研究学校发展中的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更加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符合党的执政规律。
(二)坚持联系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实践性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特征。学习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创特色,本科教育上水平”这个实践载体,以“迎评促建”为抓手,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知识创新、社会服务、校园和谐和党的建设等方面,运用多种形式加以推进。同时,注意做到“五个结合”,即: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我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与弘扬“立诚明德,经世致用”的校训精神和教风、学风、校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学校改革、不断改进学校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把实践特色贯穿活动全过程。
(三)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主体作用,吸引师生员工代表(校党代会代表、教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学生代表、离退休教师代表等)全程参与,重点参加动员大会、解放思想讨论、专题民主生活座谈会、分析报告评议会、整改方案征询意见会、满意度测评会、总结会等活动,全程参与的代表在100人左右。要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师生员工的评议和监督;要尊重师生员工的创造精神,共谋学校科学发展;要把师生员工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在真学真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  
(四)坚持正面教育,把握正确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学校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激发党员干部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校院(系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查找影响和制约学校及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剖析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三、需要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