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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论文草稿.doc

上传人:花开一叶 2019/3/31 文件大小: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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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袆       对张氏叔侄冤案的分析莁关于张氏叔侄冤案,是今年3月底到4月份的一个热议话题,且之前还未有冤案像今天这起一样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事实上,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出很多当今司法存在的问题。肁  2003年杭州发生一起“***致死案”,嫌疑人张氏叔侄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服刑将近10载。2013年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氏叔侄无罪。然而,对于坐了十年冤狱的张氏叔侄来说,正义来得太迟太辛酸。在这起案件中我认为可以体现出当今司法存在以下两个问题。袈一、司法不公正,节纸张叔侄冤案得以平反是一件极大的好事,但是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的司法不公正。而且我相信还有很多类似张氏叔侄这样的冤案因为司法不公正而没有得到平反。出庭检察官用了“正义虽然迟到了,但不会缺席”这样的总结。但是处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不允许正义迟到。司法公正体现在公安侦查、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的整个过程的每一环节。就权利保护而言,在司法救济的过程中公安检察院和法院既要做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益,这是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而“迟到的正义”就是由于公检法机关的不公正造成的。就好比这次的冤案,首先公安机关并未查明案件真相,且后提供的证据严重缺乏证明力。其次检察机关未对这次案件进行严格的司法监督,最后法院未查明案情和证据的有效性,不而是一味追求上级指示、被害人的情绪、社会偏激舆论,不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整个司法环境偏向于同情被害人,处于一种不公正状态。而且在这起案件中,司法机关在没有查明案情的情况下就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如果案件严重,需判死刑,那么真凶将会逍遥法外,如此情况下,无辜的人成了替罪羔羊,所以说,我认为司法公正是不允许正义“迟到”的。正义“迟到”本身就是司法公正的漏洞,如果一直不填上这个漏洞,司法就失去公平、正义的价值,蒃二、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情况下未应用。腿在这起冤案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再被讨论, 很明显这起案件认定的证据缺乏证明效力或构成非法证据,突出在以下几点:芈1、物证和本案不符:法医提取了死者的指甲做DNA鉴定,结果发现其手指甲里留有男性的DNA但与两名犯罪嫌疑人无关。而办案刑警聂海芬不但没怀疑抓错了人,反而执著地从其他角度去证明张辉、张高平有罪。肃2、张氏叔侄口供矛盾:在聂海芬介绍中存在很多矛盾,比如叔侄两人对被害人如何实施性侵方法的说法不一,作案前后的行车路径不一,作案现场的车辆行驶停放情况不明,甚至两人对抛尸方法的供述也不同。这些非但没有引起检察机关的重视,反而让检察官坚持指控张氏叔侄就是***凶手。芀3、张氏叔侄被实行刑讯逼供:据张氏叔侄介绍,为获取对张辉、张高平有罪的证据,杭州西湖刑警队对其二人刑讯逼供。同时串通袁连芳逼迫张辉、张高平认罪。芇通过以上几点可以知道办案人员在***时存在物证不符、口供矛盾、刑讯逼供等情况。就证据的证明力而言,DNA另有其人已经说明物证与案件待证事实无关,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本案中,公安机关非但没有追查真凶,反而坚持张氏叔侄是凶手。另外,如果张辉、张高平共同犯罪,其口供应当是一致的或者相差不大,而本案中口供矛盾,本身就存在效力瑕疵。就证据的效力而言,物证的证明效力大于口供。法律规定在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的情况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