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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税收的影响及税收筹划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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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税收的影响及税收筹划建议.doc

上传人:小点 2019/4/1 文件大小: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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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税收的影响及税收筹划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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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税收的影响及税收筹划建议-会计“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税收的影响及税收筹划建议 萧维维摘要:“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先后涉及了不同的行业,2014年6月1日电信业被纳入“营改增”范畴。本文将就“营改增”对电信企业流转税及净利润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对电信企业的税收筹划提出相应建议。关键词 :营改增;电信企业;税收及税收筹划一、“营改增”对电信企业流转税及净利润的影响1“.营改增”对电信企业流转税的影响。在“营改增”之前,电信企业以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如今以11%缴纳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税和以6%缴纳增值电信服务增值税。相较之下,增值税税率明显高于营业税税率。电信企业在“营改增”后能否降低自身税负主要取决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多少。在短期内电信企业的税负水平将有所增加。而随着“营改增”工作在相关行业的开展、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善及新设备的购置,电信企业可获得的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愈多,其税负水平也会相应下降。究竟可抵扣进项税额应该占据多大的比例才能使“营改增”达到降低电信企业流转税额的目的?以“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对该问题进行分析。假设该电信企业某类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为A,其中抵扣率(即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始终为α,可抵扣购进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在“营改增”前后电信企业业务收费保持相对稳定,并未在原有资费基础上加上增值税款作为业务价格。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应对该业务收入进行价税分离。以基础电信服务业务为例,若欲使企业基础电信服务应交增值税低于原应交营业税,即11%A/(1+11%)-17%/(1+17%)αA<3%A,解得α>%。同理,%时,增值电信服务业务所缴纳的增值税低于原应缴纳营业税。2“.营改增”对电信企业净利润的影响。在仅考虑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几类税种的前提下,再根据净利润公式进行分析,由于“营改增”后需要对营业收入进行价税分离的处理,则长期而言“营改增”前后的净利润公式可化简为:“营改增”前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其他]×75%(式1)“营改增”后净利润=[(营业收入-销项税)-(其他-进项税可减的当期成本-进项税可减的未来成本)]×75%=[营业收入-增值税-其他]×75%(式2)故以(式2-式1)可得:“营改增”前后的净利润差额=营业税-增值税二、电信企业“营改增”,并大力发展增值电信服务。不同税率的应税劳务若不分别核算收入,从高适用税率。若不分开核算基础电信服务及增值电信服务的收入,统一以11%作为电信企业的增值税税率显然对企业不利。故电信企业所提供的各种套餐服务,应该对其中包含的不同服务进行归并及分类。此外,由于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的税率较低,电信企业可以逐步将业务重心向增值电信服务转移,降低增值税总体税负。。“营改增”后,电信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为提供电信服务而购进的货物、应税劳务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可予以抵扣增值税。电信企业将供应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前者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后者一般只能开具不能用于扣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源于上述差异,电信企业更乐于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