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书编号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居住使用。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房屋租用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关系,除此之外乙方与该房屋无任何关系,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四条交验身份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乙方身份证或其它证件号码
第五条房屋改善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6个月,自本合同租赁期满之次日起算。
第七条租金
租金标准: 元/月(大写: 元),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
该房屋租金在租赁期内不变。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继续承租而且甲方同意的,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 元)。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全部退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一)租赁期内,甲方承担物业管理费供暖费上网宽带费,乙方承担增量均摊水费增量均摊电费增量均摊燃气费洗衣机专用洗衣粉费。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双方协商处理。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一周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进行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