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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转型与中国经济法理论逻辑起点论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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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论文摘要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建立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作为经济改革的目标。为适应形势,学者们在对年
年的“旧经济法理论”进行了反思,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新
经济法理论”。十年来,经济法学得到了全面发展,而且发生了持续
的“新诸论”之争。回顾这些论争,我们可以发现“新诸论”的理论
逻辑起点均为“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概念却来源于西方市场
经济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对于中国经济法论者而言是舶来品,也并
非中国经济转型的现实。因此,“新诸论”所公认的理论逻辑起点还
不是一个自明的问题,于是本文从中国经济转型的现实出发,对新经
济法理论逻辑起点一“市场失灵”进行全面系统的反思和检视。
本文试图通过对新经济法理论逻辑起点“市场失灵”的检讨,进
而揭示出经济法理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市场政府关系普遍预测
的偏颇,并挖掘出支配这种看法的“前见”,这将有助于对中国经济
法理论进行全面的观察和审视,有助于重新打破现有知识对我们的限
定,促进经济法理论的成熟,有助于我们形成在引入西方概念研究经
济法时的一种自觉。而且,通过对现有经济法理论逻辑起点的检讨,
从而把“市场失灵”作为逻辑出发点的思路转换成将它视作参照框架
的思路,让我们在经济法研究中进一步关注中国现实,也有助于形成
本土化的真正能够指导实践的中国经济法理论。
本文基本思路是先逐层解构作为新经济法理论逻辑起点的“市场
失灵”及其导致的理论局限,然后根据中国经济转型的现实从各个层
面批判“市场失灵”,同时层层建构新理论逻辑起点,最后说明新理
论逻辑起点的意义和价值。本文采用了层层解构旧逻辑起点“市场失
灵”,又层层建构新逻辑起点的逻辑结构。解构旧逻辑起点包括“市
场失灵”确立为逻辑起点的过程、含义它隐含的市场政府观以它
为基础的研究框架的形成及适用状况和导致的理论局限以及“市场失
灵”适用者的认识论。建构新逻辑起点,包括批判和重新确立中国经
济法理论逻辑起点的认识论对中国市场政府关系进行实证分析,批
判二元分工的市场政府观,同时重构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市场政府观
对中国市场现实进行实证分析,批判“市场失灵”作为理论逻辑起点
的局限性,提出包含“市场不完善”的中国化的“市场失灵”作为新
的理论逻辑起点。
本文内容主要由导论、三章和结论组成。导论部分主要在于提出
本文研究的主题。文章开篇简要回顾了新经济法理论取得的巨大成绩
和经济法“新诸论”论争的现状,进而指出“新诸论”虽争论不休,
但其理论逻辑起点都是“市场失灵”。虽然“市场失灵”在中国经济
法理论中享有自然科学中公理一般的地位,但这个概念的形成却以西
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为社会嚎型,因此“市场失灵”能否完全适用于
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不无疑问。于是提出本文研究对象,即以经
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为背景对作为中国经济法理论逻辑起点的“市
场失灵”进行全面系统地检视和反思。按照著文惯例,导论对研究思
路、分析框架、研究方法作了交代,还对本文基本概念如理论逻辑起
点、经济转型等进行了界定。
第一章解构作为中国经济法理论逻辑起点“市场失灵”及其导致
的理论局限,为第二章确立了批判对象和奠定重构的逻辑层次基础口
第一章共分为四节四个层次,考察了“市场失灵”作为理论逻辑起点
的过程和含义揭示出其背后隐藏的二元分工的市场政府观指出以
“市场失灵”及其市场政府观为基础的经济法研究框架的形成以及这
些研究框架适用两种状态作为解释模式而适用和作为建构模式而适
用的混淆及其导致的总体理论局限最后挖掘出支配学者们适用“市
场失灵”并造成上述问题的认识论是普遍历史观和对市场经济“千禧
年的追求”。
第二章是本文的核心内容。其主旨在于根据现实逐层批判适用
“市场失灵”的认识论,其市场政府观和作为新经济法理论逻辑起点
的片面性同时从理论上重构中国经济法理论的认识论、市场政府观
和新理论逻辑起点。第二章共分三节三个层次,首先批判了普遍历史
观和对市场经济“千禧年的追求”的认识论,阐述了重构中国经济法
理论逻辑起点的世界观应该是一元多线历史发展观和面对中国经济
转型之难接着对中国市场政府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经济转型
期间中国政府培育完善市场的积极主导作用,在此基础上批判了“市
场失灵”隐含的二元分工市场政府观适用于当今中国的不足,并主张
以分工合作的市场政府观代替二元分工的市场政府观,从而在理论上
重构了经济法研究的市场政府观最后分析了中国市场现实是“市场
不完善”和“市场失灵”的并存,指出“市场失灵”作为新经济法理
论的逻辑起点不符合理论逻辑起点的几个条件,批判了其片面性,提
出应该以包括“市场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