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部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配套保障、预防制度新晃县人事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为了更好地健全集体决策和分工负责制,明确议事权限,健全民主集中制,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领导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中心服务,为企业服务,为民生服务,推进人事人才工作,特制订本规定。(一)议事范围1、局支部会议议事范围(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本局实际提出实施意见,作出重大决策和部署。(2)研究决定全局重大问题,部署全局重大活动和阶段性中心工作。(3)学习讨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的有关主要精神。(4)决定支委管理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聘用、调动、借用、考核、奖惩。(5)讨论通过以支委名义发出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文件、报告。2、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1)传达讨论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提出实施意见。(2)研究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措施。(3)讨论并处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4)讨论研究全局的重大问题。(5)讨论研究各股室提交的重大事项。(6)讨论研究本县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提出的与人事人才工作相关的重大问题。(7)讨论通过以行政名义发出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文件、报告。(8)研究属于行政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二)会议召开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2、会议一般由正职领导召集并主持,必要时可委托一名副职领导召集和主持。3、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能举行。遇研究干部的任免和推荐名单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举行。4、召开会议,一般由主要领导或办公室在会前将会议时间、议题通知与会成员。5、议题涉及有关股室的,必要时可通知相关股室派员列席。6、召开会议时,如参加人员因公、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出席的,应事先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告知局办公室。7、议题涉及到某成员或其亲属而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予以回避。(三)议题确定1、会议议题由各成员提出,主持人确定。也可在征得主持人同意后,由各分管领导负责提出。2、如属行政职权范围的议题,需要提交支委讨论的,一般应先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并认为确有必要的,然后提交支委会议讨论,必要时也可举行党政联席会。3、对于重大决策,应在会议召开之前,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然后再把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四)议题的讨论和表决1、会议议事时,应由提出议题的领导或成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2、讨论时要发扬民主,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3、作出决定或决议时应贯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争议较多的问题,可暂缓作出决定,在作深入调查后再行商议。4、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必要时可在下次会议上再行提出讨论。5、讨论股室负责人任免时,如原定人选被否定,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提出人选。6、对因病、因事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局办公室向其转达会议的内容。7、与会成员在议事后应对需要保密的内容加以保密。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为做好新形势下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和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作风务实、清正廉洁、运转高效的干部队伍,制定本制度。:帮助全局干部职工树立积极向上、乐观充实、奋发有为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态度,以及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局干部职工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扎实工作所开展的一切活动。、书记为正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小组成员的局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局长、书记在负好总责的同时,局长负责做好班子其他成员的工作,书记在协助局长做好其他班子成员工作的同时,负责做好分管人员的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做好所分管股室人员的工作。,听取各分管领导成员汇报所分管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和工作情况,研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以及部署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对局领导小组负责,要认真落实好领导小组交给的工作任务。,所分管的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考核内容之一。,即班子成员与所分管人员的谈心交流情况要记入谈心表中,以备查询。,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和新形式,为创新全局思想政治工作而努力。,坚持收支两条线,规范收费手续,不得坐支,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坚持杜绝白条收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