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中渡镇人民政府文件中镇政发〔2018〕5号★中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各村(居)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现将《中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中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18年3月27日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中渡镇党政办公室2018年3月27日印发鹿寨县中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鹿寨县中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中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洪灾,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柳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鹿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镇防汛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镇防汛办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柳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鹿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规,组织制订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二)贯彻上级部门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的决定和调度命令等。(三)掌握防汛抗旱的情况和信息,组织有关部门会商,为指挥防汛抗旱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发布指挥部的公告、决定和命令,并监督实施。(四)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工作系统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贯彻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督促检查。(五)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服从抗洪抢险的统一调度指挥,克服麻痹思想,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六)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督促做好防汛抗旱的准备工作,抓好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度汛应急工程及水毁工程修复。(七)负责镇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经费计划的编制、调配与管理,并监督使用。防汛抗旱指挥部按每年中渡镇政府调整后的中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中渡镇政府,电话0772-6531001。组织机构: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全镇水旱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防汛抗旱办公室作为其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有武装部、民政办、水利站、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财政所、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站、粮所、供销社、电信分局、移动分公司、中石化中渡加油站、财产保险公司、高坡村民委、大兆村民委、英山社区、朝阳村民委、福龙村民委、长盛村民委、黄村村民委、石墨村民委、潘圩村民委、马安村民委、贝塘村民委、黄腊村民委、大门村民委、寨上村民委、山尖村民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武装部:负责组织、集中、培训抗洪抢险队伍;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工作;负责与当地驻军联系支援防灾救灾工作。民政办:负责制订防汛救灾工作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查灾、报灾和救灾工作,及时将掌握的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上报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负责灾区及灾民的生产、生活救灾、救济工作,做好灾情调查与统计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抢险期间,负责指挥部及抢险人员后勤保障工作。水利站: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及水情预报,并做好防汛和抗旱水源调度;负责编制镇防汛抗旱预案,提出抗洪、抢险、抗旱方案(应急措施);负责镇境内水利工程设施的防汛检查、调度运行、防洪抢险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修复;提出防汛抗灾所需经费、物资、设备及油电方案。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制订和监测工作,加大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及时通知危险区域群众转移。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对防汛抗旱部门提出的防汛抗旱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与指挥部共同向上级争取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负责增加对险工患段整治工程及防汛抗旱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及时优先安排、调拨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经费,并监督使用。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汛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汛情需要,按照指挥部指令,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质和破坏、盗窃防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