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4
文档名称:

扬州市市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

格式:doc   大小:87KB   页数:2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扬州市市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

上传人:435638 2019/4/5 文件大小:8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扬州市市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扬州市市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扬府规〔2010〕1号第一章  为规范我市规划管理审批行为,统一执行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是与《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市区范围内各类规划编制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适用于私有住房建设工程。老城区、风景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确定其相关技术指标。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乡村住房建设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二章  (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层高H≤()米;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合理的层高H≤(大型公共建筑、公共共享空间等除外)。 阁楼的南北檐口高度<,檐口高度指阁楼室内地面至屋面与建筑主墙相交处的高度。 建筑底层设置的地上车库层高H<。建筑层高高于合理层高应按不同比例折算计算虚拟建筑面积,并按核算后的虚拟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建筑面积的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应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同时要求: ≤H<,层高H≥。 建筑底层檐廊有柱、平台和围护结构的,按檐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仅有柱、平台、护栏、栏板而无外墙外窗的按檐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底层架空、无围护结构,并作为公共开敞活动空间,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内凹阳台水平投影面积≥8㎡或其进深>2米(形状不规则的,按其进深的平均值计算)的算全面积(入户花园可参照内凹阳台执行,入户花园或空中花园每套住宅只能设置一处);外凸阳台水平投影面积≥10㎡或进深>2米的算全面积。其它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一户的阳台板相连的两个相邻阳台按一个阳台计算指标,并相应计算建筑面积。 二层设阳台位置的底层如不作为阳台,无出入口的不计算建筑面积,有出入口的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只要阳台上部有永久性顶盖,不论其高度,均作为阳台,不作为露台。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飘窗的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窗台至窗顶的净高>,计算全部面积,≤H≤,计一半面积,窗台至窗顶的净高<。 容积率的计算除以下规定情况外,原则上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 阁楼檐口高度<,;阁楼檐口高度≥,。 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层高H>,按H/×建筑面积计算出虚拟建筑面积作为核算容积率的标准;如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独立隔断开间<8米,<H≤6米,按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出虚拟建筑面积作为核算容积率的标准。层高>6米,按建筑面积的3倍计算出虚拟建筑面积作为核算容积率的标准。大型公共建筑、公共共享空间等除外。 低层(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层高H>()米,按H/()×建筑面积计算出虚拟建筑面积作为核算容积率的标准。 建筑物底层设置的地上车库层高H≥,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H<,计算建筑全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H<,计算1/2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地下及半地下室的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且层高H≥,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室外地坪标高按与建筑相接部分最低点计。 在鼓励利用地下空间的同时,不应随意改变原有自然地形地貌。除规划有明确规定外,不得通过覆土方式抬高室外地坪标高人为制造地下空间,否则视同地面建筑。,下沉开敞空间平均进深≤,其迎向下沉空间的建筑内部空间按地下建筑面积计算;平均进深>,其迎向下沉空间的建筑内部空间按照地面建筑面积计算,,其余部分仍按照地下建筑面积计算。 底层架空、无围护结构并作为公共开敞活动空间不计入容积率。 单层工业建筑层高≥,按二倍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