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方案为全力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09]145号)和省委、省政府动员大会精神,紧扣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特色是生态,核心是发展,关键是转变发展方式,目标是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之路”的本质内涵,按照总体推进、分步实施,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原则要求,制订本方案。一、实施步骤围绕把鄱阳湖地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的总体目标,按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总体部署,并与“十二五”规划相衔接,有步骤、分阶段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努力实现一年开好局,五年见成效,十年大跨越。一年开好局:确保2010年实施《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取得初步成效。全省上下形成贯彻实施《规划》、推动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共识与合力。《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度要求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位,规划实施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领导和组织协调机构建立,专项规划和配套政策制定出台,先行工程全面启动。2010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产总值达到5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2000元;全省生产总值超过8000亿元,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000元。五年见成效:《规划》第一阶段目标顺利完成,先行先试取得重大进展,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生态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率先在欠发达地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生态文明社会初步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全;初步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阶段性目标。到2015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产总值突破10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5000元,达到全;全省生产总值超过15000亿元,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5000元。十年大跨越:《规划》第二阶段发展目标全面完成,形成保障有力的生态安全体系、先进高效的生态产业集群、生态宜居的新型城市群,为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二、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统筹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组织实施,统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并拓展到全省。制定有利于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政策性文件,推动相关立法;研究决定建设生态经济区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两核一控”等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实施奖励;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完善落实《规划》的有效办法。(二)明确部门责任省直部门是《规划》在本行业实施的责任主体。密切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对市县区本行业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编制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专项规划;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制定本行业先行先试政策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试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三)发挥市(县、区)主体作用市县区是《规划》在本地实施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规划区域内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其他地区也要明确领导机构和对接机构,主动融入积极参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要相应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负责本地区先行先试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确保本地区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四)强化协调配合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建立省直有关部门之间和规划区内各市县之间的协商沟通机制;组织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加强规划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建议;筹集、安排和管理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生态与低碳经济国际合作。三、任务分工围绕《规划》目标任务,从出台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编制实施专项规划、推进项目建设入手,建设生态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城镇化、社会事业、政策保障、金融服务、技术支撑、人才保障九大体系,明确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一)生态环保体系。以湖体保护、滨湖控制、生态廊道建设为重点,统筹湖区及流域上下游、干支流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建设绿色屏障。实施长江暨鄱阳湖源头水资源生态保护工程,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鄱阳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五河源头保护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鄱阳湖水资源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世界自然遗产和地质公园建设与保护工程,农区草地开发利用工程。2、扩大环境容量。实施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农村清洁工程、鄱阳湖水资源保护工程、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血吸虫防治工程、建立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3、保护生物多样性。实施鄱阳湖珍稀候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保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