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蕿感受孔子羅在上辽宁师范大学历史系田久川教授的“儒学与当代世界”这门课以前,我只是听说过孔子的名字,略微晓得他的几句话;上过这门课以后,我似乎真切地感受到了孔子,通过课外阅读的一些此方面的著述,这种感觉就愈加强烈了。这一堆感受就来杂乱地说明一下。螂首先,孔子不是神,但也更不是“五四”运动中所批判的“反动”的“总头子”。孔子是一个人,是我们中华民族发展过程中起了非常重大作用的一位伟人。如果我觉得我还是一个中国人,那么对于孔子就只能是尊崇;如果我确信我是一个有理性的地球人,那么对于孔子思想的精髓就只能去传播。我出于对“信”的信仰只得坦白,除了《论语》之外,我还没有读全过儒学经典的任何一部;但我知道,我已经初步感受到了孔子的精神。“仁、义、礼、智、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看似零散的言语聚合起来的是儒学的现实主义精神。儒学思想不似后起者,诸如法家的专横,墨家的空玄;也有别于道家的消极的“避世”思想。它既有“大同”的至上目标,也有“小康”的不懈追求,更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脚踏实地,如果用什么词来概括,可能与很多人想的一样:“中庸”。蒀其次,孔子决不仅是一个思想家,更是一个实践家,决不是一个刻板的说教者,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读一些《论语》中的孔子的话,即可感受到他至纯至真的理想信念与生活原则的表露,孔子是生活中的孔子,他的哲学是“生活哲学”。孔子周游列国,教学议政,实践其生活哲学,贯之终生。薁再次,孔子的思想与现代生活固然有着久远的时间隔膜,但人类理想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可能是本人学法的缘故,在找相通的结合点上,我当首选法律思想。恕我大胆,我认为孔子是古代中国真正的“法家”,儒学才是具有现代意义的法的思想的学术。法不仅是统治术(在法家特别是韩非等人那里是为纯粹的统治术),更是一种对正义、自由、民主、秩序等一切人类社会理想的概括;西方有“自然法”的思想,我国道家有“法自然”的观念,其内涵应是相通的。法学是一门“关于正义与非正义”的学问,法家那里根本找不到此意义的法学,法家只具法的形式,极其缺乏法的内核。孔子主张“礼治”,“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1)“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2)孔子所说的“礼”(包含“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