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桂教毕字〔2009〕9号 关于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广西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暨全国选拔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为传播和普及职业规划理念,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择业观和就业观,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技能与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司函〔2009〕21号)精神,结合我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际情况,决定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全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暨全国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本次大赛主题为“大学生励志、成才、就业、创业”,以选拔优秀人才、提升职业能力为宗旨,采取高校初赛、区级预赛、决赛的晋级方式,力图真实记录并再现大学生就业、创业全过程以及企业招聘情景。二、参赛对象全区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在校学生。三、大赛组织机构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区大赛的各项工作,组委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广西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广西区各高校。组委会将邀请高校资深职业咨询专家、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用人单位代表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根据全区预赛、决赛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四、大赛安排本次大赛从2009年9月启动,并进行统一报名。具体内容、流程、参赛报名办法、参赛标准、作品规范等参赛要求通过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各阶段安排如下:(一)参赛报名阶段(2009年9月—2009年9月20日)各参赛学生直接登陆/zyghds/注册、报名,通过该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和完成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参赛书面作品。各高校负责做好本校学生宣传发动工作,要求学生主动参加,积极报名,认真完成书面参赛作品。(二)高校初赛阶段(2009年10月10日—2009年10月18日)每所参赛高校均为一个独立的初赛分赛区,比赛分为就业组和创业组,各参赛高校根据通知精神自行组织评选出校级职业规划之星、校级优秀奖,评选名额、比例由学校自主确定,评选标准全区统一。评选标准请登陆/zyghds/下载。各参赛普通高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设立高校初赛阶段组委会、评委会等组织机构,做好本校学生初赛方案制定、校级评选等初赛阶段的组织工作,为区级比赛选拔优秀人才打好扎实基础。(三)全区决赛阶段(2009年10月31日)全区预赛选手总名额为30名,将根据参赛学生的有效报名数,分配各参赛普通高校参加全区预赛阶段选手名额。参赛学校须于2009年10月20日前,向我区大赛组委会提交推荐参加全区预赛的学生总名单及参赛作品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决赛地点另行通知。五、奖项设置全区大赛将评选出“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广西区十佳职业规划之星”10名及优秀奖20名,其中,“十佳职业规划之星”分为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大赛还设置了最佳组织奖、最佳创意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各一名。最佳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各参赛普通高校的组织工作、获奖情况和参赛团队精神面貌等综合情况确定。六、其他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教育部分配我区参赛选手名额,从“广西区十佳职业规划之星”中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选手。七、大赛联系人广西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广西南宁市教育路3-1号)联系人:丁欣强、唐琳超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