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化城管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城区
◆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作用努力建设人民满意城市
◆擦亮服务窗口打造长沙形象
深化城管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城区
中共开福区委员会
开福区人民政府
理顺城管体制、满足群众需求一直以来是城市政府不懈探索和努力追寻的重大课题。在全市不断改革和创新城市管理体制的过程中,我区于2007年4月全面推行以“管养分离、重心下移、市场运作”为核心内容的城管体制改革,在此基础上,我区进一步延伸城管工作触角,于2008年10月开展了社区物业化管理试点工作,2009年3月份在10个内城区街道全面推开,在探索新的城市管理体制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做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推进城管工作常态化
在原有城管体制下,我区城管部门既是生产者,又是监管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整个系统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问题较为突出。通过调研分析,导致问题的根源就是政府包揽过多,纯靠行政手段推动,缺乏市场竞争机制。为解决这一顽疾,我区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入手,推行契约化管理,实行管养分离和政事分开,把原来养人的钱用来干事,促进了城管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一是调整管理机构。撤销原城管系统市政、园林、环卫三局,对应成立市政、园林、环卫三个管理中心,作为区城管局的差额拨款二级事业单位,专门从事业务指导和整体监管;各街镇成立市容监督管理所,作为街镇的差额拨款二级事业机构,归口街镇城管办管理,从机构设置上杜绝了政出多门、推而不动的弊端,提高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到位率和权威性。二是理顺城管职能。将原市政、园林、环卫三局的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能收归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代表区政府统一行使城市管理职能和市政、园林、环卫业务的行政审批。在市政、园林、环卫三个中心和各街镇的协同配合下,城管工作重心转移到对各街镇城管工作的督查考核、协调指导和综合评估。三是推行市场运营。将原市政、园林、环卫三局承担的城市维护作业和社区承担的背街小巷清扫保洁从政府职能中剥离出来,以街道为单位,合理划分标段,公开面向社会专业公司招投标,与中标的专业公司签订城市维护作业合同,全面实行契约化管理,由街镇按合同条款对维护作业公司的维护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每月的考核结果与作业公司的效益、去留直接挂钩。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变行政推动为合同约束,彻底改变了城市管理部门无法对自身进行有效监管和治理的局面,城市维护作业的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市容环境和街面秩序实现了常态化,过去搞行动、打突击的被动局面一去不复返。通过这两年的改革实践看,公开招投标引进的多家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专业公司,有效化解了过去在机械化设备方面政府投入不足的矛盾,%,机械化作业水平跻身全国先进城区行列。
二、以重心下移为手段,激发城管工作积极性
在原有体制下,城管、市政、园林、环卫各自为政、相对独立,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较为突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管理维护分别由原三局和街道、社区负责,条块分割较为严重。为理顺管理体制,我区按照重心下移的总体思路,整合城管部门资源,下放城市管理职能,突出街镇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推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一是下放市容监管人员。根据人随事走、编制随人走、合理配置、优化结构的原则,将原三局管理人员调配至13个街镇的市容监督管理所,并将全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居民区的清扫费、垃圾处理费、垃圾代运费的收费权下放至街镇市容监督管理所。二是下移城管执法重心。明确街镇城管中队接受大队和街镇的双重领导,服从街镇的日常工作调度,中队队员纳入街镇的统一管理考核。将区财政安排的每人每年15万元城管执法业务经费按月拨付给街镇,街镇按相应的额度安排配套经费,由街镇根据城管执法中队的工作绩效情况,按月核拨工作经费。三是下放作业监管职权。按照费随事转的要求,将城市维护作业经费按月拨付至街镇,明确街镇对城市维护作业单位的监督考核权,由街镇根据履约情况按合同兑付。通过下移城市管理工作重心,街镇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强化,财权、事权有机统一,基层城管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明显增强,打破了过去“能管的管不到位、管得到位的不能管”的传统格局,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体系。
三、以物业管理为切入,实现城管工作全覆盖
近两年,我区通过全面推行城管体制改革,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市民素质大幅提升,但是地处主城区的老旧居民社区和楼栋支巷由于覆盖不到,“脏、乱、差”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有效改善社区环境,我区将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延伸,率先在全市推行老旧居民社区物业化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一是在居民参与中形成推进合力。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利用党员志愿者、青年团员志愿者,定期开展义务巡逻、清扫保洁;重点动员、吸纳社区“4050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