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论“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思考
若干年来,笔者看惯了、听惯了“以人为本”之说,知其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最近,忽听到某权威人士“以民为本、以人为本”之言,颇感新奇。笔者是在毛泽东时代长大***的,读过毛泽东的书,对毛泽东的“对任何事情都要问一个为什么”,“绝对不应提倡奴隶主义”的教导深信不疑,念念在心,因而数十年来对不断冲击眼帘耳鼓的这个“创新”那个“创新”,每每以毛泽东教导待之。对于最近耳闻目睹的“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新论,亦不例外。
“以人为本”所指为何,党的十七大报告有明确阐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里的解释清清楚楚,而且极具权威。
“以人为本”讲了一年又一年,现在怎么又提出一个“以民为本”来呢?这是“为什么”?
笔者揣摸——仅仅是揣摸,这可能和“以人为本”的“人”这个概念的局限性有关。
笔者见到几本词典,都把“人”定义为“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用语言进行思维的动物
”。“人”的这种生物学解释显然不适用于社会意义上的人。考察社会中人,最精确的定义当推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谓“社会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思想关系。因而,在阶级社会里,“人”都必然地从属于一定的阶级,没有超阶级的“人”。虽说自20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革命之后,在中国剥削阶级不再存在,按照当时的说法,还存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新时期以来,不再讲阶级和阶级斗争,但承认存在诸多不同的阶层。不同阶层中的人,必然有差别,有矛盾。现在人们普遍认同,当今中国存在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它们当然都由不同阶层中的“人”组成,可二者的矛盾是客观存在,是显现化的存在,甚至有时尖锐化。人们常说的群体性事件便是例证。
正如本文前引十七大报告报表明的那样,“以人为本”的“人”通常解释为“人民”,这当然是正确的。问题在于:“人民”内部并不是无差别无矛盾,面对构成“人民”的诸多阶层间的矛盾,特别是时不时出现且影响不小的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要有明确的立场,亟需一个正确处理的方针。不难看出,“以人为本”的内在含义中没有这样的明确立场和处理方针。
笔者此前对党的“以人为本”的理念坚信不移,然而,每当面对社会生活中诸如因强征强拆、拖欠农民工工资、环境严重污染等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笔者就陷于困惑而难以自拔:以人为本,是以政府官员、企业主“为本”呢?还是以农民、市民、农民工“为本”呢?正因为有感于此,因而2012年5月在撰写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文章(题为《人以群分》,发表于《党史文汇》2012年第5期)时,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在当今社会存在
“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现实条件下,笔者十分赞赏江西省省长吴新雄所言:官员施政,特别是在实施民生工程遇到难题时,要多站在民众立场上,特别是没有“背景”、没有“靠山”的民众立场上。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