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论竞业禁止法律制度中文提要正当同业竞争的内涵。它萌芽于民法的代理人制度,后来演化成最高代表形式⋯.公竞业禁止,简言之是指不得从事相同或类似营业的竞争行为。旨在保护公司商业秘密而对公司董事、经理及职员课以不得竟业的义务。它既有法定义务,也有约竞业禁止制度的创设初衷是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增加了防止不司的董事制度。现代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的同业竞争都有相当的限制。我国关于竞业禁止的立法散见于不同的部门法及各种法规规章中,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体系,立法实践与司法运作均有所缺失。如何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最小程度地损及雇员利益,始终是这项制度应该且正在追求的目标。本文意在对竞业禁止的相关问题作些思考与探究。关键词:商业秘密劳动权竞业禁止作者:覃灏指导老师:冯兵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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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签名:—皇陛日:弛、蒡积日期:’唬簂豪期:。蹋苏州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声明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口誮,石.,/日期:曼。憾本人郑重声明:所提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己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其他个人或集体己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舍为获得苏州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对本文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己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承担本声明的法律责任。苏州大学、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清华大学论文合作部、中国社科院文献信息情报中心有权保留本人所送交学位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本人电子文档的内容和纸质论文的内容相一致。除在保密期内的保密论文外,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公布ǹ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论文的公布ǹ授权苏州大学学位办办理。研究生签名:导师签名
当同业竞争的内涵。它萌芽于民法的代理人制度,后来演化成最高代表形式⋯公绪言竞业禁止,简单来说就是指不得从事相同或类似营业的竞争行为,是旨在保护公司商业秘密而对公司董事、经理及职员所课以的义务,它既有法定义务,也有约随着我国市场体制的建立发展以及更多地参与世界经济贸易往来,企业间的竞争不可避免会愈发激烈。商业秘密是企业独有的、被刻意保护而不为公众所知的、能为权利人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商场如战场的竞争中企业要想赢得优势必须拥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市场竞争不外是人的竞争。人员自由流动的频繁既给企业带来新鲜血液、注入新的活力,但同时也给人员流出企业带来竞争危胁与隐患,尤其对那些掌握了—定商业秘密的雇员而言。这样带来的局面是:一方面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不愿意本企业雇员戎浮坝屑壑怠钡墓驮流动到竞争对手那里,但出于发展需要本企业同样会不断更新人员,从其它企业引进人才;另一方面,企业雇员出于发展需要或主动或被动“跳槽”,以期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价值。期间无意或故意甚至恶意地利用、泄露原单位的商业秘密现象愈演愈烈。因此要解决其中的冲突必须有一种合理的制度加以平衡调整。目前而言,竞业禁止仍应是不二选择。竞业禁止制度的创设初衷是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增加了防止不司法的董事制度。现代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的同业竞争都有相当的限制。我国关于竞业禁止的立法散见于不同的部门法及各种法规规章中,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立法实践与司法运作均有所缺失。本文意对此作些思考与探究。定义务。试论竞业禁止法律制度
竞业禁止概述竞业禁止的法律涵义竞业禁止,是基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之目的而对职员劳动权、择业自由权合理限制的一项法律制度,又称为竞业避止或不竞争条款,英美法上称之为“薄D壳袄砺劢缍跃阂到沟母拍钊允羌始牵谒捣自啤F渲杏泄亍熬业”就有着不同的解释。我国《公司法》将其表述为“同类的营业”,并无其它要件。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表述为“生产同类的产品或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的其它单位”,这里把“具有竞争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作为构成竟业的要件之一。是否具有竞争关系本身也只能相对而言,在一个地域构成竞争的未必在另一地域内形成同样的竞争。因此把是否形成竞争关系作为构成要件不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并且这样的表述方式自身也不够周密严谨。通常对于竞业禁止可作这样的理解:竞业禁止,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权利人可以要求义务人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事与自己的营业相同、类似或相关的营业。砺劢缃浠治9阋宓木阂到褂胂烈宓木挂到埂我国台湾学者郑玉波先生这样定义:广义的竞业禁止是指“对于与特定营业具有竞争性之特定行为,加以禁止者而言。其禁止之客体为特定行为;其被禁止之主体,则不以特定人为限,即不特定人亦包括在内。”狭义的竞业禁止,是指“乃对于与特定营业具有特定关系之特定行为,加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