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促进工作协调发展
论文摘要法院文化是近年来在司法领域出现的一个极富学术价值和时代气息的命题,但由于对法院文化论题的认识不足,出现了一些认知和建设误区。拟通过对法院文化内涵及结构的界定,以瑞安法院文化建设的实证分析为视角,对法院在文化建设方面的创新发展作初步探索,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
论文关键词法院文化创新发展思想建设
法院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的重要抓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强国战略目标,给法院文化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近两年,瑞安法院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核心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原则,结合法院文化的物质、制度、精神三层次,通过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教育培训、载体创新四条途径,努力打造“服务型、高效型、创新型、公信型、学习型”法院,收到良好成效。
一、法院文化的内涵及结构
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精神,是其特有的、共同遵守的一种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表现的总和。根据我国学者庞朴先生的“文化结构三层次”理论,豍笔者认为,法院文化结构亦可分为外层、中间层和核心层。外层即物质文化层,主要包括了能够彰显法院文化氛围的办公大楼、装饰布局、印章符号、审判设施、法官仪表等物质性内容部分;中间层即制度文化层,主要包括了蕴含法院文化特征的有关的审判制度和保障法院审判权正常有效运作的审判支撑制度;核心层即精神文化层,主要包括了法院文化主体在审判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职业特征的思想意识、理想信仰、价值取向、工作方法等内容。
二、前几年瑞安法院文化建设误区
前几年,瑞安法院“抓文化、促审判”,使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有所开展,但与优秀法院文化建设理论的要求、上级的部署、群众的期盼相比尚有一定差距。通过分析,发现该院在文化建设工作上存在四大误区,分别如下:
。法院文化是由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要素构成的复合整体,三者均不可或缺。但是我国的法院文化建设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的理论和实践可以学习借鉴,导致理论研究与实际的脱节以及盲从,这使得该院不可避免的将法院文化建设重点放在审判大楼、审判设施以及法官仪表等物质层面的建设上,从而忽略了法院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建设。
。法院文化结构核心部分的法院精神文化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这就决定了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程,绝非一日之功。该院对此认识不够充分,较为片面地认为法院文化建设就是开展几种固定的文体娱乐活动,或在载体和形式上创新不足,学习有时停留在开例会、学文件等传统的方式上,没有将法院文化各个要素综合起来,未能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
。与其他机关文化相比,法院文化的主要特征在于它的职业色彩,因为法院文化的本质是法官文化,而不是一般的公务员文化。该院虽已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差异,但是有针对性的特色文化建设还不够,未能鲜明展示出法院文化的本质属性,导致法院文化建设趋于大众化。
。法院文化建设中一些好方式没有被及时推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