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立法的应对
作者简介:王新建(1988-),男,汉族,河南郑州人,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摘要】经济全球化是当代的时代潮流,对中国各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就立法方面而言,既是对中国立法发展的严峻挑战,又是实现中国立法现代化的历史机遇。在此背景下,中国的立法发展需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解决立法观念的更新转变、中国国情与全球化的协调、国际法的国内化与国内法的国际化,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一系列问题。本文试着以国际贸易争端作为切入点,对相关问题进行阐述。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际争端;国际规则;立法理念
一、引言
最近一段时期,中国的对外贸易争端越演越烈,层出不穷。即去年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高额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之后,欧盟也开始对中国光伏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而在此之前,中外的稀土争端一度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焦点,美国、欧盟、日本三大发达经济体几次联合起来,将中国诉至世界贸易组织(WTO),要求就稀土出口限制问题与中国进行磋商。而闹得沸沸扬扬的中美轮胎贸易争端中中国的上诉也以失败告终,中国的原材料出口限制案也被世贸组织裁定失败。这一系列的贸易争端,在国内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也把经济全球化对于中国的影响推到了风口浪尖。有些人言辞激烈,认为经济全球化是由发达国家完全掌握的,现在的国际规则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平等的,现在发达国家实行的这些做法是为了应付国内危机而采用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中国应该针锋相对,与他们大打贸易战。同时也有一部分人呼吁: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的分析和对待中国的贸易争端,先审视和改变自身的不足。我个人认为无论中国的贸易争端变化如何,我们都需要对本国的经济、法律等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这样才能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把握主动,而不是盲目的排斥。
二、经济全球化对中国法律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关系到世界各个国家的经济利益,其影响已日益为国际社会所广泛关注。经济全球化(Economic Globalization)这个词,据说最早是由特·莱维于1985年提出的,但至今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一般来说是指:世界经济活动超越国界,通过对外贸易、资本流动、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而形成的全球范围的有机经济整体。经济全球化其实是一个过程,资本、信息、技术、劳动力、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流动、配置、重组的过程。
经济全球化不仅对中国的经济,也对中国的法律制度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清理法规,完善涉外商务法律制度
从2000年底外经贸部成立WTO法律工作小组到2002年8月工作小组正式解散,在历时2年8个月的“修法”活动中,共修订法律文件210件,废除法律文件559件,确定保留法律文件450件。截至2002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9个较大的市根据清理结果,修改、废除了19万多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结论是经过这一阶段,我国基木上形成了与多边贸易体制规则相一致的外贸法律体制。
(二)立法及政策制定理念得到更新,人员的观念也得到了更新
主要包括了非歧视、透明度、公平竞争和依法行政等立法及政策制定理念的改变。中国从加入WTO这一过程中得到的利益远大于由WTO多边贸易规则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