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析警察培训法学教育训练存在的问题、现状及其对策
论文摘要警察培训法学教育训练的现状及问题是对警察法治理念教育重视不够,教学体系和内容缺乏科学论证,重法学理论灌输和法律注释,教学内容与公安执法实践脱离和滞后;导致的原因是对警察法治理念教育对提高警察执法素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认识公安警察的业务工作实际上是执法工作,培训重点只考虑提高公安业务办案能力,较少考虑培训警察的法治理念和执法理念的提高;解决的对策是对警察培训法学教育训练进行实地调研和深入研究,制定不同警种、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警察法学培训大纲和计划,采取让学员喜闻乐见的教学方式教学,改革对学员法律培训的考核形式,注重警察法治理念的培养等。
论文关键词警察培训法学教育公安业务
系统、专业的警察法学教育是警察院校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可以说,警察法学教育对警察教育的发展、对培养合格的公安警察执法人才起着关键性作用。警察法学教育主要包括两部分,即警察学历法学教育和警察培训法学教育。本文就警察培训法学教育训练存在的问题、现状及其对策谈点体会。
一、警察培训法学教育训练的现状及问题
(一)社会主义警察法治理念教育在警察培训法学教育中重视不够
1999年修正的《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写入宪法,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国的道路。党的十七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作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2009年12月1日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时要求:在全面开放、高度透明的执法环境,必须更加注重树立理性、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把这一理念根植于每一名民警头脑中,落实到每一名民警实际行动中,贯穿到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但在警察培训法学教育中,对社会主义警察法治理念和理性、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教育内容重视不够。
(二)警察培训法学教育训练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缺乏科学论证,科学的教学体系和内容没有完整建立和形成
警察培训法学教育,长期以来是缺乏统一的完整教学体系。对各警种民警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教学体系既无完整的教学大纲也无统一教学计划,更无具体的讲授体系和框架,警察培训法学教育训练教学内容的确立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有时教学内容的确立是根据执法形势的需要来确立的,属于应急性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也没有认真调研确立和形成。据调研,不少的公安院校对不同层次和不同警种民警法律培训,常常不分警种和层次,只开设刑法、刑事诉讼法或与公安执法有密切关系的若干法律专题讲座,民事法律基本没有涉及。这样进行法律培训,常导致培训民警法律知识的单一、缺少系统性,民警培训后无法系统掌握与自身警种和层次执法所需要的法律知识。
(三)重法学理论灌输和法律注释,培训法学教学与公安执法实践相脱离
公安院校的培训法学教学,仍存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灌输的多,一言堂的居多,教师上课,满足于法律的注释,缺乏启发教学,双向交流。注重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培养不够。有案例教学,也就是老师从网上下载几个案例供培训学员讨论或案例对抗辩论。担任法学培训教学的教师没有深入到公安执法一线,收集公安执法实践中出现的典型有指导意义的案例。在培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