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七篇低压电器篇
第一章总则
(50赫)和直流系统中,一般用途的低压电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单体安装和调整试验。不适用于日用电器及电力系统保护继电器的安装试验。盘、柜上的电器安装应符合本规范“配电盘、成套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的有关规定。
。
、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物资的运输保管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规定。
,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一、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
二、电器的技术文件齐全;
三、按本篇要求作外观检验。
,应遵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
,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拆除对电器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场地清理干净;
二、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三、设备基础和构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机械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四、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牢固。
,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损坏部份应修补完整。
,应进行下列检查:
一、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
二、工程质量是符合规定;
三、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四、按本篇规定提出的技术资料和文件是否齐全。
第二章一般规定
:
一、外壳、漆层、手柄无损伤或变形;
二、内部仪表、灭弧罩,瓷件等无裂纹或伤痕;
三、附件齐全、完好。
,如设计无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宜用支架或垫板(木板或绝缘板)固定在墙或柱上;
二、落地安装的电器设备,其底面一般应高出地面50~100毫米;
三、操作手柄中心距离地面一般为1200~1500毫米;侧面操作的手柄距离建筑物或其它设备不宜小于200毫米。
,便于操作和维护。
、雪、风沙侵入的措施。
:
一、紧固螺栓规格应选配适当,电器的固定应牢固、平整;
二、电器内部不应受到额外应力;
三、有防振要求的电器应加装减振装置,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如加装锁紧螺母、销钉等;
四、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可按附录一选择螺栓规格、钻孔直径和埋设深度。
:
一、按电器的接线端头标志接线;
二、一般情况下,电源侧导线应连接在进线端(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侧的导线应接在出线端(可动触头接线端);
三、电器的接线螺栓及螺钉应有防锈镀层,连接时,螺钉应拧紧;
四、母线与电器连接时,接触面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母线装置篇”的规定;。
额定电压:U(伏)
最小净距(毫米)
U≤500
500<U≤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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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装置篇”的有关规定。
:
一、测量部位:
,同极的进线与出线端之间;
,不同极的带电部件之间;
;
二、测量绝缘电阻使用的兆欧表电压等级及所测的绝缘电阻应符合本规范“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的规定。
,并符合规定:
一、电压线圈动作值校验:
%U,释放电压不小于5%U;
(85~110)%U范围内,分励线圈应在(75~110)%U范围内均能可靠工作(U棗额定工作电压)。
二、用电动机或液压、气压传动方式操作的电器,除产品另有规定外,当电压、液压或气压在85%至110%额定值范围内,电器应可靠工作;
三、各类过电流脱扣器、失压和分励脱扣器、延时装置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整定,其整定值误差(%)不得超过产品的标称误差值。
注:负荷性质按“电力设计规范”分为三级。一、二级负荷场所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