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建筑企业教育专业委员会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
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关于举办“国家职业资格高级项目管理师(cpmp)考前培训
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文)的通知,要求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此国家规定对于获得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在待遇和保障制度上,有更多的鼓励和支持。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级项目管理师的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定于2011年11月举办高级项目管理师试点考试,为配合此次考试,特举办考前强化培训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优秀技能人才(高级技师)证明,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并载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且获得退休金等方面政策奖励,部分省市已纳入当地户籍申请政策。证书实行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由于高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不接受个人报名,为此,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筑企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培训部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北京中环恒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开展招生相关工作统一办理报考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认证级别
高级项目管理师(一级)
二、培训对象
企业总裁、副总裁、企业项目总监、技术总监、财务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产品研发经理、工程监理、等一线管理人士(报考条件要求见附件一)
三、培训内容
本次考前强化班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管理专家委员会的资深专家亲自授课。培训内容按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结合教程,从项目的过程、范围、风险、进度、成本、质量、沟通、采购等项目管理模块,并结合大型、复杂项目及项目群进行讲解和案例分析。
四、资格认证
参加考试合格者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项目管理师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五、培训费用及认证时间 
认证级别
认证时间
培训资料费
认证技术支持
服务费
cpmp 一级
考试后三至六个月内完成
6300元
3500元
注:培训费(含教材资料费、项目报告辅导费)
六、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复印件一份
3、鉴定表一份加盖公章
4、业绩证明一份加盖公章
5、项目管理论文电子版一份打印版三份
6、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七、培训的组织实施 1、项目主办: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筑企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培训部 2、技术支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3、组织实施:北京中环恒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及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
5、培训时间:2011年11月(具体时间以报到通知为主)
6、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27号2号教学楼四层402室
7、考试时间:2011年11月
八、交款方式
学员请将学费汇入指定帐户,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招生办公室备案。
收款单位:北京中环恒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百旺新城支行
帐号:0200 1865 0920 0023 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