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论新型城市化建设中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思考
论文摘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是广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围绕该中心任务,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确保新型城市化建设步伐更快更稳。本文以新型城市化的含义为切入点,谈谈当前检察机关在构建新型城市化中应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论文关键词新型城市转型升级法律监督
一、新型城市化的定义
根据广州市委宣传部、政策研究室和广州市政府研究室主编的《新型城市化理论观点选编》一书的解释,城市化是当今世界上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之一。总的来说,城市化反映了乡村变为城镇的一种复杂的过程。其至少包含了乡村到城市之间的四种转型:(1)人口结构的转型;(2)经济结构的转型;(3)地域空间的转型;(4)生活方式的转型。而新型城市化是科学的城市化,是体现为Politics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城市化,集约fazhan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城市化,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化;更为重要的,也是我们法律工作者最关心的是,新型城市化是发展民主法治的城市化,要以民主法治的方式推进城市化,以城市化来提升民主法治水平,使城市化与民主化相互促进,城市建设与法治建设交相辉映。
二、番禺检察院服务新型城市化的实践探索
(一)坚持思路创新,着力在促进绿色生态、城乡协调发展上下功夫
,维护绿色生态环境。2009年至今,在我区加大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力度的大背景下,我院抓住发展机遇,锐意创新,拓展职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走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去年我院与区综治办联系,正式签订《work网络查询系统意见》,使我院能够直接采用区综治办的信息网络查询系统查询人民群众到各镇街信访维稳中心进行申诉的情况,从而多渠道地发掘城乡案源。同时能根据实际情况,引导人民群众到正当、有序、可控的司法程序解决申诉问题。为促进新型城市化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坚持机制创新,着力在促进空间优化、法治文明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审前调查机制。通过建立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品格证据的捕前审查制度,在审查逮捕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进行社会调查,形成品格证据,为办案人员判断其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提供依据。二是建立刑事和解机制。制定了《刑事和解实施细则》,对部分轻微刑事案件综合考虑案情等因素开展刑事和解,促使加害方与被害方重归和谐。如去年在办理谢某某、陈某、孟某某三宗Traffic交通肇事案,嫌疑人均系在倒车期间未充分注意安全,将自己的亲生儿女碾压致死,我院秉持人性执法的理念,充分体谅嫌疑人身为人父的悲痛心情,同时考虑到案件办理对三个家庭的影响,根据三嫌疑人的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处理。三是建立帮教对接机制。通过外部加强与团委社工组织、司法行政矫正机构联系,内部加强公诉、监所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完善对犯罪嫌疑人不捕后的跟踪、考察、帮教工作,在保证监管到位的前提下,力求发挥教育、感化、改造功能,促进犯罪嫌疑人早日回归社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探索流动人口取保机制。实行品格证据调查,走访犯罪嫌疑人案发前所在单位,了解平时表现,由单位对其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