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2015年教师岗位晋级资格条件
一、岗位晋级申报基本条件
;
、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相应工作任务;
,恪守学术规范;
;
;
。
二、各岗位等级晋级条件
于2005年12月前受聘正高级职务,并且在取得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方可申请正高级职务三级岗位。备选条件如下:
(1)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2)国家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获得者;
(3)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前六名)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山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前一名);
(4)国家级精品课程或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者(前二名);
(5)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一名);
(6)中国高校科学研究成果(人文科学类)一等奖获得者(前二名);山西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人文科学类)一等奖获得者(前一名);
(7)已经结项与本人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国家科研课题(项目)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三名)或省级科研课题(项目)主持人;
(8)已结项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总负责人;
(9) 指导学生参加全国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下同)获得一等奖的国家级比赛优秀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队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及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1次以上的主教练;指导全国单项比赛、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中获得前三名2次以上的主教练;
(10)与本人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专著作者;
(11)2部普通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
(12)与本人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2篇国家级期刊或6篇省级期刊专业论文第一作者;
(13)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与上述条件具有同等级别的成果或奖励。
已受聘副高级职务六级岗位,且于2000年12月前受聘副高级职务,在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或已受聘副高级职务六级岗位,且于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受聘副高级职务,在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二项;或已受聘副高级职务六级岗位,且于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受聘副高级职务,在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项,方可申请副高级职务五级岗位。备选条件如下:
(1)省级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
(2)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获得者;
(3)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前五名);山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前二名)或二等奖获得者(前一名);
(4)国家级精品课程或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者(前五名);省级精品课程或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者(前二名);
(5)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二名)或二等奖获得者(前一名);
(6)中国高校科学研究成果(人文科学类)一等奖获得者(前四名)或二等奖获得者(前二名);山西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人文科学类)一等奖获得者(前二名),二等奖获得者(前一名);
(7)已经结项与本人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国家科研课题(项目)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五名)或省级科研课题(项目)主要成员(前二名)
(8)已结项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总负责人和分项目负责人;
(9) 指导学生参加全国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优秀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队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及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2次或省级体育比赛第一名的主教练;
(10)与本人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专著作者;
(11)普通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
(12)与本人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1篇国家级期刊或4篇省级期刊专业论文第一作者。
(13)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与上述条件具有同等级别的成果或奖励。
于2010年12月前受聘副高级职务,并且在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或于2011年1月后受聘副高级职务,受聘副高级职务满3年,并且在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二项,方可申请副高级职务六级岗位。备选条件如下:
(1)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获得者;
(2)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3)国家级精品课程或国家级精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