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秘密法案”的秘密
12月6日晚,日本政府强行在参议院全体会议上通过了旨在严惩泄密行为的“特定秘密保护法案”。在参议院外面,一万多名民众敲着锣鼓,要求废除这一法案。
这一在日本社会引起巨大争议的法案,其核心内容是规定国家公务员和与政府签约的企业员工,一旦泄露防卫、外交、反间谍和反恐4个领域的情报,将被处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表面上看,这些规定无可指摘,但内里却暗藏玄机,其要害在于,一旦泄密会对国家安全构成显著危害,各行政机构的长官可将该机密指定为“特定秘密”。法案在“附表”中列举了“秘密”范围,包括武器、弹药、飞机的数量和性能,用于防卫的暗号、与外国政府间的重要谈判内容等。
由于“秘密”的定义过于随意和宽泛,其认定又不经过独立方核实,全部在行政系统内部操作,就给了官方在决定什么属于国家机密时太多的自由裁量权。 12月5日,东京,日本反对党议员爬桌向参议院特别委员会委员长中川雅治抗议,反对强行通过《特定秘密保护法案》
很多日本人因此担心,该法案可能导致政府滥用权力,侵害民众知情权和新闻采访自由。受到核辐射影响的福岛核电站附近地区的一些居民就指出,两年前事故发生时,政府没有发布有关放射性物质扩散方向的预报,导致该地居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逃进了放射性地带。新的法律将助长政府这种在危机时刻隐瞒重要信息的做法。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这一法案可能使日本政府以“保密”为由,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做出战争决定,这是对宪法第九条的公然违背。就在“特定秘密保护法案”通过的次日,日本众议院还通过了设立“国家安全保障会议”的议案,作为该议案的核心,日本将新设由首相、外务大臣、防卫大臣和内阁官房长官组成的“四大臣会议”,每月举行两次会议,负责制定日本中长期外交和安全保障战略。由于“国家安全保障会议”的权力高度集中于四大臣,政府又拥有随意确定何为“国家秘密”的特权,日本的决策体系将会演变成“在密室中,少数几个政治家通过未公开的秘密,决定整个国家的重要方针”。这难免让人联想到二战时期主导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