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厉行法治推进四川改革发展
[采访嘉宾]
杨天宗省委副秘书长、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徐继敏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新的历史起点,省委制定出台的《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成为推进依法治省的总依据和行动指南。如何推进依法治省?四川在法治建设上会有怎样的作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给予了解答。
治蜀兴川各项事业亟待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记者:王东明书记在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上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切实加强法治四川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紧迫、更为重要”。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杨天宗: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一重要论断,为我省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指明方向。四川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过上更美好的生活,必须更加注重法治在社会建设与管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特别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将更加复杂,社会利益多元化、社会结构复杂化特征将更加明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多,迫切需要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记者:《纲要》提出,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四川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这句话有着怎样的含义?
徐继敏:我认为这句话更多的是对地方党委(党组)提出的要求。首先要肯定的是我国宪法赋予执政党执政地位的正当性。但是,执政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一点,过去实际上强调的不多,可以说我们在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这几个领域里要做的好些,依法执政相对来说还做得不够,一个是我们党内的法规体系不健全;二个是执政党在处理与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关系上还没完全纳入法制轨道。这一次《纲要》提出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四川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进一步规范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提升执政能力、改善执政形象,进一步强化执政党执政的正当性。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政,对改善我们的立法工作,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公开和透明是衡量政府法治化的重要指标
记者:建立法治政府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那么,如何判断和衡量政府行政的法治化程度?
徐继敏:四川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是动了很多脑筋的,有很多想法。比如四川的政务服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获得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的《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等,这些都是很不错的。判断和衡量政府行政的法治化程度,我想应该是这么几个方面:一个是政府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据我了解,很多“红头文件”的质量不是很高。二是政府公开透明的程度。包括政府的政务信息是否依法公开、政府作出决定的程序是否依法公开、政府的行政决定是否依法公开等。我个人认为,政府公开和透明的程度是衡量政府法治化最重要的指标。公开后,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能进一步促进政府的行政行为。第三,政府机关是否是一个责权利有机结合的行为主体。最后就是我们的监督机制是否充分发挥作用。
“法律七进”培养老百姓对法律的敬仰
记者:“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是《纲要》里的重要内容。司法部门该如何做好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援助和救济,依法维护群众权益?
徐继敏:司法活动是一个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