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融实训技能——国际业务部分
国际结算基本实训技能(一)
(2013年9月16日——9月20日完成)
实验一:申请开立信用证
一、操作指导
当进出口双方在贸易合同中确立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后,进口方即可按贸易合同规定向当地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填写开证申请书。这样,进口商即成为开证申请人,开证申请书是银行开具信用证的依据。银行按照开证申请书开立信用证后,在法律上就与进口商构成了开立信用证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两者之间的契约就是开证申请书。
(一)申请开立信用证手续
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具体手续有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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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在向银行申请开证时,要向银行递交进口合同的副本以及所需附件,如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证、某些部门审批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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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根据银行规定的统一开证申请书格式,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业务部门;一份留财务部门;一份交银行。填写开证申请书,必须按合同条款的具体规定,写明信用证的各项要求,内容要明确、完整,无词意不清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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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进口商向银行开立信用证,应向银行缴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金额一般为信用证金额的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几十,一般根据进口商的资信情况而定。在我国的进口业务中,开证行根据不同企业和交易情况,要求开证申请人缴付一定比例的人民币保证金,然后银行才开证。
在填写进口开证申请书时必须注意:
,一定要落实进口批准手续及外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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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同一致”,必须以对外签订的正本合同为依据。不能用“参阅XX号合同”为依据,也不能将有关合同附件附在信用证后,因信用证是一个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任何贸易合同。
,要明确汇票期限,价格条款必须与相应的单据要求、费用负担及表示方法相吻合。
,不管货物质量如何,也不受合同约束,所以为使货物质量符合规定,可在开证时规定要求对方提供商检证书,明确货物的规格品质,指定商检机构。
,明确规定各种单据的出单人,规定各单据表述的内容。
,因为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只要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开证行就必须按规定付款。如信用证申请书中含有某些条件而未列明应提交与之相应的单据,银行将认为未列此条件,而不予理采。
。如果进出口商在订立合同时,坚持指定通知行,可供开证行在选择通知行时参考。
、转运、不接受第三者装运单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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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证开证申请书各项目介绍(见表5—2)
(1)开证行:可以由开证行预先印制,也可以由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填写。
(2)申请日:填写申请人填写开证申请书的日期。
(3)信开信用证:以航空挂号邮寄给通知行和卖方,时间较长。
(4)简电开信用证:函开并先以简单电文告知通知行或受益人所开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5)电开信用证:信用证以电信方式发至通知行,通常是通过SWIFT系统发送。
(6)是否可转让:根据《UCP600》第38条所订立的规则确定。
(7)信用证编号:由开证行填写。
(8)失效日期和地点:信用证的失效地点通常是受益人所居住的国家或城市。自由议付信用证下,则可能是任何议付行所在地。
(9)申请人:填写申请人的全称和地址。
(10)受益人:通常是国际贸易合同的卖方,也可能是经有关各方同意的第三方。填写其全称和地址。
(11)通知行:除非合同有明确规定,此栏由开证行填写。
(12)信用证金额:分别以大写和小写注明金额,两者应该一致。
(13)是否允许分批装运:选中的项目在括号里标注×。
(14)是否允许转运:选中的项目在括号里标注×。
(15)付款方式:通常需指定以下内容:①信用证指定银行名称,指即期付款行,或延期付款行,或承兑行,或指定议付行的名称,如果是自由议付则填写“ANY BANK”。②信用证付款类型。选中的项在括号里标注×,可选项包括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议付。③汇票条款:是否需要开具汇票以及所开具汇票的金额、付款期限和受票人名称。
(16)起运地:是指发货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地方。
(17)最迟装运期:此处如果空白则以信用证的到期日为准。
(18)目的地:是指货物运抵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地方。
(19)贸易术语:在选中的术语前标注×。
(20)所需单据:在需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前标注×,并填写文句中的空格,对提交的单据进行详细指示。
①签名的商业发票____份(由申请人自行决定份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