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载货升降机、卷扬机、电动葫芦等。、数量和复杂程度,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塔式起重机要加足配重。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完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厂主管部门和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GB60670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鉴定验收合格,并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1.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线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 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3.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 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7.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二、安全技术要求  1.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①.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②.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③.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补垫等; ④.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⑤.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 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①. 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②.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③. 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④.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三、起重工一般安全要求 1. 指挥信号明确,并符合规定;2. 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3. 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4. 严禁对物体进行翻转作业;  5. 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6. 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四、一般检查应包括: 1. 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 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 3. 线路、罐、容器阀、泵、液压或气动的其它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 4. 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5. 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 6. 纲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7. 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8. 捆绑、吊挂链和钢丝绳及辅具。  五、定期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年一次。一般应包括: 1. 在“四”项中经常性检查的内容; 2. 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 3. 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 4. 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