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析如何打击防范公共服务领域商业贿赂犯罪
论文摘要当前,公共服务领域商业贿赂犯罪高发,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公共服务领域商业贿赂呈现出主体集中化、手法多样化、时间长期化、节点多元化等特点,可以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合作协调、落实宽严相济、督促行业自查等七个方面打击防范。
论文关键词公共服务商业贿赂经济秩序
公共服务领域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银行、证券、教育、中介机构、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宾馆饭店、出版发行、殡葬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近年来,由于制度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公共服务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呈现多发态势,据统计:2009年至2012年6月,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公共服务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就有31件40人。公共服务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严重影响了公共服务质量,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亟待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解决和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行业优势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和经营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公共服务行业行为规范,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营造公正和谐的消费和竞争环境。
一、公共服务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呈现的主要特点
。犯罪主体多为单位主要领导和经办人员,他们或手握公共服务项目的发包权,或具体操作经办,利用职务便利大搞权钱交易,牺牲公共利益牟取个人私利。特别是许多单位
“一把手”权力过大,而相应的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难以落到实处,导致公共服务工程领域“一把手”犯罪现象突出。
。主要表现为利用权力收受好处费或回扣费,侵吞外包费用,采取虚假合同或虚增业务量套取现金返还发包单位等形式;并呈现出日益隐秘化的趋势,采取接受变相服务、转移支付、利用干股分红、合作投资分红等曲线受贿的方式,以逃避监管和查处。
。公共服务合同中,双方签订合同确定较长期限、较为稳定的承包关系,极易促成双方在各自利益驱使下长期合作,形成相对牢固的利益共同体,承包方向发包方的关键人物不断贿送金钱、物质,以巩固合作关系,牟取更大利益,直至案发。
。从取得承包权到承包合同到期,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在投标竞标、发包、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监督、合同款项支付等多个节点,都存在权力寻租的空间。受贿对象既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也有各个权力节点的关键人物;行贿方式表现为“小步慢跑”,即每次行贿数额不大,但次数多,逢重要时间点和重大节日均有贿送。
二、打击防范公共服务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增强打击公共服务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商业贿赂案件在一些重点领域和行业易发多发,有些案件带有普遍性。公共服务行业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投入资金比较大,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土壤仍然存在,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如有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内部管理权、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违纪违法,谋取非法利益等等。这些问题破坏市场秩序和交易规则,侵害群众利益,诱发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严重影响了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
打击公共服务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是加快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