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煤电矛盾状况下发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对策
摘要:煤电矛盾引发了对发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大讨论。本文论述了煤电矛盾的始末和根源,阐述了我衡发电企业市场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建议。
关键词:发电企业;社会责任;煤电矛盾
煤电矛盾严重影响了我国发电企业的发展,对发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造成了一定困难,如何更加有效的履行社会责任成为社会谈论的焦点。
一、我国煤电矛盾始末
1992年,在放开煤价以后,国家对电煤实行双轨制,即对占煤炭总量60%的电煤实行政府价格,其余40%则按市场定价。1996年电煤国家指导价格采用规定最高提价额度的办法。从2002年开始, 国家取消电煤指导价,煤价开始真正进人市场化。2004 年12月国家发改委制定了2005年电煤订货价格应以2004年9月底车板价为基础,上下浮动8%的原则,并在年底实行煤电联动。2005年,五大发电集团联合上书国家发改委,反映煤电问题。国家不得不实行煤电联动,允许煤炭电力价格一起涨价。2006年煤炭订货会更名为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议。国家先定了电价不能再涨,煤价双方协商的原则,结果五大发电公司一单未签。2007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文再次实行煤电联动。
2008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公告》,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7月23日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通知》。2008年6月19日起至12月31日,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2008年8月国资委表示鼓励煤电联营。2008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召开2009年煤炭产运需衔接视频会议》通知,明确表示将建立煤炭价格形成机制。2009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五大电力集团要求2009年电煤价格参照2008年初价格并下调50元。12月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表示,煤炭价格继续实行市场定价。2009年2月27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下属国投电力和国投新集合并方案终止。3月5日,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2009年将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国资委3月25日宣布大唐可以涉足煤炭业务,至此五大电力集团已经全部拥有涉足煤炭业务的权利。
二、煤电矛盾的根源
说到底,煤电矛盾是“市场煤”和“计划电”的矛盾,是“煤炭市场定价”和“电价政府定价”弊端带来的必然结果。煤炭价格早就已经市场化,近年来,煤炭供给增长率连续低于煤炭消费增长率,铁路等运输力量不足,2009年煤炭行业增值税由13%提高到17%,增值税率变化的结果使煤炭的生产成本每吨增加近20元,煤炭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势必趁机提高煤炭价格,这符合国家的政策。国家对电价施行严格的管制措施,若电力价格上升会带来连锁反应,也会大幅提高我国的CPI,因此我。这样一来,因煤炭价格的急剧上涨和电价的持续不变以及运输费用的上升,使得发电企业左右为难,利润微薄,部分发电企业甚至以负债累累的代价来维持。详情见图一。
我认为,追本溯源,电煤价格的大幅上涨来自于能源结构的不合理。在我国电力结构中,超过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