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共青团农场居民共管协议书
 
随着社会的大发展,以单位来划定人的管理方式的管理格局已被打破,逐步出现“单位人”向“社会人”、“社区人”的转化。为更好的做好农场居民的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经双方协调,签订如下协议:
    一、社区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1、 有对社区居民人员依法实行管理的权利。
    2、 做好社区各项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3、 为社区居民提供咨询服务。
    4、 为社区居民办理低保、处理矛盾纠纷等相关工作;
5、 双方共同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思想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6、 协调解决各单位提出的有关矛盾纠纷的合理合法的要求。
    二、各相关单位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1、 有协助社区管理相关单位人员的权力和义务。
   2、 有向社区提供相关信息的权利和义务。
   3、 督促单位人员向社区提供所需材料;
4、 督促单位人员服从居住地社区的管理与服务。
   5、 未履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社区因管理相关单位人员造成的实际费用和损失。
   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分管领导签字:                (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