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租用协议
 
甲方:灵宝金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条件,方便事故摩托车维修,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提供厂区内摩托维修点一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地点
甲方提供大车维修车间最西头半间房屋做为临时摩托车维修点供乙方使用,面积约30平方米。
二、租用期限
租用期限为一年,自2015年4月15日起——2016年4月14日止。
三、租金约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三个月(4月——6月)租金费用2500元,此后每月租金3000元。租金按月支付,每月 5 日前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将临时维修场地按时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乙方宿舍一间。
3、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水、电。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期缴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自行对房屋内财产、安全负责,如因失窃、失火等安全原因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乙方不得私自改变场地的用途,作其他使用。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在维修过程中发生的维修质量、纠纷等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解决。
5、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或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承担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乙方应自觉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7、乙方应做好维修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清理,接受甲方卫生督查。
8、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租优先权。
六、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因甲方政策改变或企业改制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甲方退回乙方未到期租金,同时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条款及权利义务,双方须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二〇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