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协  议  书
 
甲方:**交通运输集团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车主姓名):                        车号:**E        
因乙方经营的**至威县公交线路出现亏损,现甲乙双方以《车辆经营补充协议》为基础,就收回车辆及相关事宜友好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将本车交回甲方,甲方同意收回乙方所营运车辆。
二、甲方按全额支付给乙方车辆使用保证金贰拾贰万元人民币。甲方指派专人对该车辆外观及技术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车       损坏,经双方估算确认扣除车损       元,甲方实际支付乙方车款           万元。
三、甲方不再扣除乙方经营期间的车辆保险费,乙方对经营期间的各项车辆补贴不再主张。
四、乙方将车辆交回甲方的同时,该路线营运权也一并交回甲方,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贰万陆仟元,作为收回该线路营运权的经济补偿。
五、上述条款经双方商榷定于2014年4月18日同时履行,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此事不再提出任何其他主张,亦无其他任何纠纷。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14年4月15日